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我又后悔了 安文

安文 最后编辑于 2024-07-24 08:53:16
17508 24 16

我又后悔了

安文

祸不单行,夫人刚刚出院,今天我又被一个马路女杀手撞翻了。中午12点左右,我骑自行车自南向北沿惠山路到河海路口,河海大学校园西北角,见绿灯正要过马路,一个白衣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突然朝我飞一般撞来。我被撞倒四脚朝天,这个马路女杀手没有片刻停留,反而加速沿河海路向东逃逸。我倒在柏油马路上,没人扶,只好自己挣扎爬起来,柏油马路温度像火烧,手上顿时烫了一层皮,我顾不上了,首先想的还是那个老问题:要不要报警?我想,虽然流了血,烫破皮,手脚和腰疼痛,但估计没有伤筋动骨,反正报警十有八九抓不到女杀手,少给自己找麻烦,不报警算了。谁知回到家里,腰痛得越来越厉害,坐躺都难忍,直到现在都无法入睡。现在,我想起袁隆平老先生摔得没我严重,当时都没当回事,谁知因此驾鹤西行了,我会不会重蹈覆辙呢?如今真后悔当时没报警,虽然不指望破案,至少万一随袁老先生去了,也算对亲友们有个交待,还多少对交警有点触动,现在真要走了,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算什么事,追悼会都没法说清楚。

唉,世上没有后悔药,没报警后悔也没用,如果这是我最后能说想说的话,趁现在脑袋还清醒,想借龙博对常州表达这样的意思:常州电动车马路杀手问题已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已经严重降低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作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动真格解决一下了?解决电动车马路杀手问题,其实并不难,那就是从依法处理电动车超标改装加速这个源头抓起。撞翻我的马路女杀手电动车速度比汽车还快,这种杀手电动车上路,交警不管,肇事逃逸又破不了案,其实就是变相怂恿马路杀手作案,就是变相促成车祸倍增,让越来越多群众倒在血泊中。如我遭遇不幸,希望交警千方百计抓住那个白衣马路女杀手,让她坐牢,罚她倾家荡产,我在九泉也会送感谢信给你们。这种把老人撞得四脚朝天头都不回扬长而去的,不是人,是畜生,甚至不如畜生,不能让她逍遥法外继续杀人!交警对马路杀手的渎职和仁慈,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就是违背我们党的初心和宗旨!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西江月
  • 顺其自然者
  • 竹青
  • 嫳屑男子
  • Twinn
  • 一休哥
  • 云水谣
  • 珍珠传奇
  • 安老师的学生
  • 葛维亚
  • 泉水涓涓
  • 一龙双马
  • 菊满南山
  • 溧阳小蒋
  • 子兵
  • 善舞
发送

24条评论

  • 赞菊满南山
    应该能抓到,除非不尽力。
    北京和其他地方能抓住,马路杀手没这么猖狂,常州为什么就不行?
    2024-07-24 09:08:54 0回复
    0
  • 赞一龙双马
    政府立法,保险公司推动,车主参与的非机动车强制保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当前,非机动车事故频发,保障受害人权益、减轻肇事者经济压力成为当务之急。实施强制保险,既能确保事故后得到及时救助,又能促进交通秩序规范,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2024-07-24 09:05:34 0回复
    0
  • 应该能抓到,除非不尽力。
    2024-07-23 22:40:20 0回复
    0
  • 政府立法,保险公司推动,车主参与的非机动车强制保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当前,非机动车事故频发,保障受害人权益、减轻肇事者经济压力成为当务之急。实施强制保险,既能确保事故后得到及时救助,又能促进交通秩序规范,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2024-07-23 22:12:26 0回复
    0
  • 谢谢大家关心!根据大家建议,为免第三次后悔,今早我还是向110报警,他们要我去新北区交警大队,我疼痛难忍,先打的去医院,注射止痛针后各种检查,阿弥弥佛上天保佑,初诊没有骨折,右腰和左腿软组织及神经挫伤,要住院继续观察。这一来我又面临老问题:根据经验,每天平均3千元,谁支付?报警后走医保有骗保之嫌;自己现金支付,说真的,虽有教授退休养老金,但这几年孙子治大病,这几天又付夫人住院费,自己也是半条命,如果抓不住杀手,我确实弹尽粮绝了。因此,我婉拒医生善意,借口去交警队,开了止痛药、安眠药和止痛胶布赶紧离开医院。到了交警队,警官很热情,因为是青天白日的中午,又是河海路惠山路十字路口,视频很清晰,马路女杀手很快找到了:20岁左右的美女,头戴白色太阳帽,瓜子脸,身披白纱披肩,身材苗条,长发飘飘,骑着电动车自西向东向我飞速撞来。将我撞倒四脚朝天后,没有停留片刻,便加速潇洒飞驶而去。啊,终于抓住啦!我大大松了一口气。谁知热情的交警一盆冰水泼面而来:"抓不住,看不清脸!"原来,不知是视频问题还是遮盖了,女杀手的脸像一张白色面膜,似乎是个没有五官的白骨精!热情的交警两手一摊,深情的说:非常同情,实在没有办法破案,请留电话号码,有消息一定通知你!看来,现在的警察并非新闻报道的情况,还是电视剧里的旧警察水平,抓马路杀手是指望不上了。在这里啰啰嗦嗦,一是我宁死不骗保,也不给亲友添负担,不去医院,自己在药店买狗皮膏药止痛保守治疗算了;二是痴心妄想能否出现奇迹,发动龙博网友抓这个马路女杀手。因为这个美女绝非等闲之辈,其颜值够得上是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无论在办公楼还是小区,回头率不会低于百分之七八十。估计她是从河海路通江路的办公楼宇出来,回惠山路河海路以东的家吹空调。因此,我借龙博悬赏请大家协助交警破案,抓住她,我将赔偿金额(估计不少于10万)的二成作为税后奖金。其实,记住她视频已知特征:20岁左右,尖下巴,白皮肤,长头发,身材苗条,戴白太阳帽,披白纱披肩,内穿灰上衣,这种美女在哪里都非常扎的,抓住她并不难,而且既利国利民,为民除害,自己也有好处。老话说:老大难老大难,发动群众就不难,解放初期,我们发动群众抓住了几十万匪特,现在难道对这个白骨精就无可奈何了?如今,我也只能寄希望于万能的龙博,寄希望于龙博的民间高手了。由于手脚都被马路柏油烫伤,腰腿疼痛,打字很慢,思考欠周,还请大家批评!
    2024-07-23 20:41:50 3回复
    0
  • 此文很有新闻效果,但还是要命最重要,希你快去医冶寻找原凶吧
    2024-07-23 18:07:55 0回复
    0
  • 建议博主:伤情稳定的情况下报警,要求查监控,锁定肇事者轨迹,找到肇事者要求赔偿、道歉等,不要等时间长了,监控内存覆盖了就真晚了。
    电动车超标改装只是案发的一个因素,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才是最大的隐患,要求交管部门从重从严处罚,并加强管理,对危险驾驶严厉说不,做到这点,比抓一千个不戴头盔的驾驶人要强
    2024-07-23 15:34:48 0回复
    0
  • 应该报警,以防万一。
    2024-07-23 13:08:07 0回复
    0
  • 这河海路又不是乡野小路,遍地都是摄像头,现在报警也不迟,一定能抓到!
    2024-07-23 11:31:01 0回复
    0
  • 我的天!您还是赶紧先去医院看看!身体要紧!!!
    2024-07-23 11:11:58 0回复
    0
  • 这是骑车人素质问题,但凡慢一点就可以避免许多问题
    2024-07-23 10:29:32 0回复
    0
  • 有些城市除了外卖小哥很少看见电瓶车市民。而常州,简直疯了。
    2024-07-23 10:22:15 0回复
    0
  • 关于马路杀手,我坚定地站在安教授这边。
    2024-07-23 10:15:13 0回复
    0
  • 所以现在电动车新国标要限速呢,不过还是敌不过有人会改
    2024-07-23 10:11:30 0回复
    0
  • 祸福相依,您就等着福气涌来吧。
    2024-07-23 10:07:16 0回复
    0
  • 报警,这大热天得去做一堆笔录。
    2024-07-23 09:52:34 0回复
    0
  • 现在报警也不晚。
    2024-07-23 09:30:15 0回复
    0
  • 先抓紧去医院,身体安全最重要
    2024-07-23 09:21:57 0回复
    0
  • 所以我说,开电动车上路,戴头盔仅仅是对骑手本人的脑袋负责,却不能对自己和他人的胳膊、腿、身体发肤负责,很多人(不仅仅是外卖和快递小哥)上路时,左手捏个手机嘴里哔哔叭叭不看红绿灯不走寻常路,撞了自己也就罢了,好歹算是买个教训,撞了别人立马逃窜的,是否应该按道路交通法判罚?
    2024-07-23 09:12:19 0回复
    0
  • 骑车看手机,风一样的速度、横冲直撞……常州电动车已经到也非治不可的地步。
    2024-07-23 09:07:08 0回复
    0
  • 安教授,您最后悔的是不应该骑自行车,今后外出嫌乘公交麻烦就打的。您还算运气,要是撞上汽车,真的要驾鹤西去去见袁公了。
    2024-07-23 08:51:28 0回复
    0
  • 不会的不会的 您一定没事
    2024-07-23 08:47:34 0回复
    0
  • 电动车的速度,真的需要和汽车一样受到监控。
    2024-07-23 08:32:23 0回复
    0
  • 安教授,如果身体不适,请及时去医院就诊,真有问题,到处是监控,查到那逃逸女子应该不是问题。
    2024-07-23 08:31:42 1回复
    0
  • 25455
    积分
  • 2162
    博文
  • 8997
    被赞

个人介绍

河海大学退休教师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