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笔者都有一个疑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那说明未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实习标志”的车辆是违规的,但现在满大街的“我是新手”“让让我吧”“新手女司机”“”至尊新手等标志,正规的实习车贴却并不多见。
根据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该实习标志是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统一式样,材质也要用防水、防晒反光材料制作,夜间产生强反光。一种采用吸盘式吸附在汽车后窗玻璃上,另一种采用磁性材料吸附在汽车后面外壳上,应将实习标志放置在车身尾部的醒目位置(必须避开车后玻璃和车牌照)。所以,车主贴有花哨图案和变形文字的标志都是不符合规格的。
那么,对于非标实习贴,相关部门会不会出台一些措施呢?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