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高空抛物行为
吴尧舜
高空抛物坠物是城市治理的一大顽疾,从烟头、袜子、食物残渣等小件到烟灰缸、拖把、花盆等、严重威胁着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随手一抛,伤害有重有轻,极端情况可致人死亡。从媒体梳理和报道的相关案例看,高空抛物一大原因是“图省事”,有人将生活垃圾“顺手”扔出窗外,砸坏了楼下的车;有人为了“方便”,将装修垃圾丢向楼下,砸伤他人;有人随手丢下未灭烟头,烫伤幼童,引起火灾……还有一些高空抛物的起因是“泄愤”,有人不满他人在楼下跳广场舞、打篮球,向场地抛掷酒瓶;更有甚者与家人吵架,竟将家具往下扔……无论什么原因,都给他人人身安全带来危险,很多情况下已不能仅仅以“不文明”予以道德谴责。
随手一抛,既可能伤人,也会害了自己。根据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现实中,因高空抛物获刑的案例不时发生。或许有人以为,只要楼下没人,随手丢个东西没关系,然而,高空抛物即使没砸到人,情节严重的同样构成犯罪。例如,有人从楼上抛物品,砸坏楼下汽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需要法治,更需要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增强法律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防止伤人害己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