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促进文明养犬
吴尧舜
读了“常州日报”《文明养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文章后,我建议“立法”,用法治促进文明养犬。
近年来,居民养犬日益增多,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专门提到了依法审理“宠物伤人”案件;目的为努力引导形成“养犬有规矩,致损需担责”的法治认知。
据统计,2022年中国城镇犬只数量为5119万只。如此庞大的数量,要减少对他人和社会的负面影响,离不开法治保障。民法典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有专门规定,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助于落实民法典规定,树立行为规则,例如,有犬只追逐路人致其受惊吓摔伤,对这种“无接触式伤害”,养犬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文明养宠离不开法治保障,完善并落实法律法规,能够为养宠人提供行为指引;养宠人亦需要自觉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文明规范养宠,既能保障他人安全,也是对宠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