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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老机构预收费 监管有新政预收费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广泛应用于服务业。随着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也采取预收费模式运营。然而在预收大额费用后,却出现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等情况,甚至有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实施非法集资。守护老人养老钱 养老机构预收费如何监管?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从源头加强治理,民政部10日举行发布会,介绍由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收取、使用和退费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全链条监管。《意见》明确,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的,会员人数不得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确保交费的老年人总数不得超出其备案床位总数,预收费用总额不得超出其固定资产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