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某211高校文学院毕业论文手抄的话题微博迅速引发了网友热议。学院要求通过答辩的同学需手抄毕业论文,并设有专门的抄写规定与抄写事宜。学生历年向学院部门反馈不满意见,但收到的答复往往是“传统”“特色”“祖宗之法不可变”等言论,甚至受到以毕业和学分为代价的“威胁”。
该高校院方称,手抄毕业论文的规定早在学院1994年的文件中就已成立,作为一项传统特色延续至今。可传统也有糟粕处,历年来皆有学生提出意见是事实,这是否意味着“传统”也需重新审视,相关部门也要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师范生未来从事教育行业,板书书写能力的确必不可少。加上互联网全面普及,信息化时代下,手写已慢慢淡出公众视野,“提笔忘字”的现象愈来愈多。鼓励学生重视手写、重拾手写的出发点无可厚非。可若是真要培养学生书写能力,大可早早开展相关课程,让学生在四年大学的时光中慢慢进修,结课时开展相关考核。不必打着“特色”“传统”的旗号,固执形式主义,给原本就为毕业论文焦虑的学生徒增烦恼。
毕业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内容,解决专业领域某一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获得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训练”。其焦点应是学生撰写论文过程中得到的训练收获,更应注重其内容的精良与否。手写或是打印的外在形式,不应成为主要考核因素。若非要将书写能力纳入毕业考核之内,完全可以另开一项字数适中的考察任务,借以考察学生的书写能力,将考核结果作为毕业依据之一。而不是让学生答辩通过后还需工整誊抄几万字的毕业论文。就算字迹再好,数量过多,也终会“量变引起质变”,不仅不能反映书写能力,反而会使手抄成为应付。
再者,正文超过三万字可以申请免抄的规定,是否会引导学生顾字数而失质量?为了不日后进行手抄,强行灌水凑字数,必然会导致论文质量的下降,撰写毕业论文的初心也会因此扭曲。
规定是人为的,更应是人性的。学生长期的反馈并不应石沉大海,书写能力也不该通过几万字的论文抄写得以体现。延续传统无可厚非 ,但若不以人为本,传统也会成糟粕,特色也会变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