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项目听“民声”,“民心”工程不“闹心”
无所求
1月12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围绕省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改善,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取得的明显成效,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积极的意见建议。(1月18日中国江苏网)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各级政府为人民办实事,每年初都会有计划有步骤地上一批“民生项目”,搞一批“民心工程”,以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最终这些“民生项目”和“民心工程”搞了没有,进度如何,成效怎样,年终岁末需要回头看,需要总结,向人民有个交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对省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并公示,这是庄严履行人民赋予的监督职责。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评议工作要想“评”出实效,“议”出干货,而不是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深入一线,躬身基层,调查研究,实地察看,广泛听取“民声”,收集群众意见。调查需像“十月怀胎”,评议才能“一朝分娩”。为了做好评议工作,去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6个调研组奔赴全省13个设区市调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听取各地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具体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干群的意见建议。调查研究的深广度,奠定了评议结果的精密度,提升了意见建议的准确度,保障了监督程序的可靠度。
“调研工作务求‘深、实、细、准、效’”。习近平总书记调查研究的五字方法论,在省人大调研评议省政府民生项目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民生项目方方面面、条条块块、点点滴滴,评议民生项目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而要力争“深、实、细、准、效”。在《部分省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效果评价》中可见,评议的民生实事项目分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这些大类,各个大类中的每一个项目,再分为“牵头实施单位,完成情况,效果评价”逐项交代。看去一目了然,读来井井有条。这样的评议,需要下足功夫,条分缕析,步步到位。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如果说万事开头难,那么把事情做到底、做到好则更难。年初数十数百件民生项目铺开了,最后是不是做成了,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做好了,年底若不来个检查、监督和评议,就不知道民生项目是不是“有头无尾”,有没有“烂尾”“豆腐渣”,就难以追究执行人的责任,做得好的也得不到褒奖。如此干好干坏一个样,来年一揽子民生项目又将会一本“糊涂账”,导致更多“民生实事”变为“民生糗事”,“民心”工程成为“闹心”工程。这次据第三方调查评估,省政府2023年度13类55项民生实事项目平均分95.85分,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市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平均评分95.3分,受益群众代表平均评分96.4分;居民52.6%“非常满意”,29.4%“满意”,满意度为82%。
尊重人民意愿,顺应人民期盼,让人民满意,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做好“民生”项目,必须事前问需于民,事中问计于民,事后问询于民,不断倾听“民声”,争取“民心”工程不“闹心”,把有限的资源用在百姓民生“急难愁盼”的刀刃上。江苏省人大对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议,是人民群众非常满意的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