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城市中养狗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所引发的侵害和纠纷屡见不鲜,争议不断,并时而有狗伤人的恶性事端冲上热搜,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不久前外地的一起狗咬死人的事件再次引发全社会对养狗问题的关注,但事件发酵了后,对一些平时遛狗不牵绳者丝毫没有触动,依然是我行我素。
实际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中都有涉及相关养犬管理的明文规定,而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更是把“遛狗拴绳”正式写入了法律。不仅如此,各地方政府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应该说,在养犬管理方面已经不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至于广而告知的文明养犬宣传也早已成了各级政府、各个社区利用网络、横幅、宣传橱窗、楼道单元门口贴宣传单等一切形式来抓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但即便这样,“遛狗不拴绳”的顽疾依然得不到有效地治理。老大难问题始终还是老大难问题。何原因?
显然,单靠贴贴标语、拉拉横幅的宣传是不行的,关键是有关管理部门、执法部门要真正的动起来,把“有法必依”特别是“执法必严”这个环节真正落到实处!否则,一直顾及法难责众、法不责众的工作难处,则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何在?那“遛狗不拴绳”的社会病疾将极难得到治愈。
这是笔者近日在南港、锦绣菜场等地拍到一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