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读《易经》之十四
《屦校灭趾》
安 文
鞋不合脚,不方便行动。《象》辞说:“屦校灭趾,不行也。”就是对这个卦最好的解释。所谓“屦”(jù),就是用麻、葛等做成的鞋。“校”,就是穿。“灭”,掩盖。“趾”,脚趾。要保护好脚趾,就得穿合适的鞋;要想事业顺利,就得找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如果非要削足适履,那是非常愚蠢的,是极其不理智的。因此,在做决定时,务必辩证地看问题,综合考虑清楚,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刚愎自用、一意孤行,注定要吃大亏。
“噬嗑”,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即嘴在咀嚼东西。咀嚼什么?“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像腊肉、肉脯。腊肉、肉脯都是干的,初嚼并不好吃,要反复咀嚼,嚼烂了,才会感味道还不错。但这个过程并不愉快。你要做的就是“用狱”,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比如预先将腊肉、肉脯剁细,或用水浸泡使之润口。又或干脆不吃。因此,占得此卦,特别在爱情上是会受到巨大阻碍的。因为在这段关系中,客方明显稍强于主方,主方处境不易,就像被客方噬嗑。主方积极主动,客方也积极主动,主客双方有冲突,主方行动受到阻碍。但主方积极主动是应当的,不应受到怪罪。因此,主方可从这段关系中撤出来,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且即便以后结了婚,矛盾还是存在。与其拖到后期,不如当断则断。
不过,《易经》所有卦象总是变化的,这个卦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孔子对此卦象就认为是好事。他说:“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他的意思“屦校灭趾”,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让你知道这件事不可行,即便已经行了,也没什么大错,及时止损即可。或让客方受到惩罚,及时改正,“小惩而大诫”也算客方小人得福了。
还有个故事,说太甲初立为商王时,不遵循成汤制定的典则,被大臣伊尹放逐在桐宫。过了三年,太甲有了悔改,才恢复了王位。太甲复位后,继承并发展了成汤的事业,后世称他为“太宗”。太甲放逐三年,最终改过迁善,成就了一翻转事业,可谓“小惩而大诫”。再拿爱情来说,如主方始终意志坚定、且德行方正,通过对对方“小惩而大诫”,最后也会逢凶化吉。结局还是好的,主要看主方的意志。主方如果能坚持到最后,且通过“小惩而大诫”方法,那么结局也是好的。婚姻中仍会有许多磕磕碰碰,问题仍然会继续存在。但经过无数次磨合,也许可以找到一种各过各的,AA制,或互不打扰的生活方式。如此,彼此空间更大,生活更自由,这些都要看主方对于婚姻方式的选择。《象辞》说:“只要坚守正道,防备凶险,便无祸害”。因此,必须辩证地看待存在的一切问题,而不要急于决定,是“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