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称女生扎辫子是勾引男生,要害是损害学生人格尊严
无所求
9月14日,九派新闻从红网“百姓呼声”获悉,针对网友投诉“中方职中副校长当众骂学生”一事,湖南怀化中方县教育局回复称,已要求相关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所谓“中方职中副校长当众骂学生”,是有网友反映,中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潘某某,当众骂女学生“女生扎好看点的辫子,佩戴首饰,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就被说勾引社会青年,勾引男同学。”
“勾引”一词,在此处非常扎眼。何谓“勾引”?就是引诱人做不正当的事。尤其把该词用到女学生身上,更兼有“招引”“招蜂引蝶”的贬义。女性最忌讳别人使用这么带有侮辱性的字眼,作为学校的男性副校长潘某某,根本不应该这么露骨地污损女学生,更不应该当众污损。
所以,这远远不是“注意方式方法”的问题,而是师德修养、师品教养、师质涵养的问题。俗话说,做事,先要做人。那么做老师、做校长、做教育工作,更要先做人。一个男性的校长,当着众人的面,斥责女学生“勾引社会青年,勾引男同学”,如果女生想不开了,校长能担什么责?女生能否诉诸到法庭,要求道歉并恢复名誉?至少,谁主张谁举证,潘副校长想举证女学生“勾引社会青年,勾引男同学”,不那么容易吧。
学校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园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但在幼儿园、小学、中学适用,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同样适用。教师、校长有责任、有义务批评、教育犯了错误的学生,督促其改错归正。学校要求学生在校着校服,仪表端庄;不穿背心西装短裤、拖鞋,不披头散扣,不悬脚舞手,歪头搭颈;女生不得染发、烫发、戴耳环和佩戴首饰;男生禁止留长发,不得纹身、纹眉、秀甲、打口红,完全正确,非常必要。违者必须批评教育,要求纠正。
但是,女生扎辫子应当是可以的吧。学校并没有规定女生不能扎辫子,潘副校长随意增加了女生不能扎辫子,也是不严谨的工作作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到了职业中学年龄的少男少女,青春萌发的初期,注意打扮,希望他她人注意,是十分正常的青春期心理,也是人的普遍心理。再说,女生有权利认为和决定,自己扎辫子或不扎辫子;只要不违反学校的规定。另外,学校若真的要管到女生扎不扎辫子,也是值得商榷的事情。
总而言之,老师校长要培养、教育学生,批评学生的不当行为,同时还要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要有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