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骑电摩身亡 车主被判担责赔偿
16岁少女骑电摩身亡 车主被判担责赔偿
近日,在常州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6岁少女小朱借了朋友的电动摩托车骑行,不幸撞上绿化带后身亡。交警部门通过勘查、取证、检验、鉴定,认定小朱属于无证驾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家属发现,小朱骑的车是朋友借给她的,于是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那么,法院会支持吗?
《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朱年仅16岁,在法律上无法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车主陈某明知小朱是未成年人,还将机动车借给她使用,所以她这个出借行为,肯定是存在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陈某向小朱的家属赔偿10多万元,对受害者的家属赔礼道歉 ,并取得了家属的原谅。
这起事故是一个悲剧,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
从法律上分析,该少女是未成年人,陈某是不应当借车给她骑行的,因为她没有驾驶证,所以陈某是有过错的,自然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也是陈某没有慎重考虑到风险的缘故。
从道德上看,虽然碍于朋友的面子,借车给朋友用,属于一种“好人帮忙”,但有时在发生事故后却让双方感到困惑,最终可能出借人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所以车主在借车给朋友使用时,也要慎重考虑。
作为家长,一定要多教育未成年子女,让他们了解交通规则,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才能从源头上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健康安全的交通环境。
-
顺其自然者
-
八月小龙
-
双桂女
-
细水潺湲
-
小花尖尖
-
章晓郁
-
萧潇飘逸
-
人参果
-
老杨
-
葛维亚
-
安老师的学生
-
微微妖娆
-
少慰
-
阿敏
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