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里捞空调无异于“趁灾打劫”?是不是言之过重了?
无所求
京津冀地区这场暴雨是真正的百年一遇,加上紧急泄洪的重叠,不少房屋、仓库被淹、被冲垮,许多物件就被洪水激流裹挟带走了。
据新京报8月3日消息,从网上视频可见,被洪水冲下来的物品很多都是包装完好的大件家电,有居民在河岸边捞取河中漂流的物品。
捞取漂流物品的居民,可能是觉得谁捞取归谁所得。捞到一台崭新大空调的时候,觉得遇上了意外之财,脸上露出非常兴奋的表情。
有评论设问“洪水中河道里漂浮的财产可以随便捞?谁捞到就归谁吗?”并认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进而定性,如果无心归还财物,则无疑是“趁雨打劫”。
笔者认为,喜形于色固然缺乏同情、共情之心,但“趁雨打劫”疑似言重了;而且洪水中河道里漂浮的物件是否可以随便捞,也不能简单地一锤否定。
我们知道,绝大多数物件都不是亲水的。家电之类物品泡在水里,时间越长,越容易成为废品。居民们打捞洪水冲刷过来的物品,值得提倡和鼓励。
能把打捞上来的物品交给公共管理部门统一处理,以便进行失物招领,这是值得表彰的高尚行为。对于这些居民的劳动付出,也可以给予一定报酬或奖励。
若把打捞上来的物品归为自己所有,我看也算不上“趁灾打劫”。因为若不及时打捞上来,便不知道最终会冲刷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还会在水里泡多长时间,最后是不是还能保留使用价值。
建议当地乡镇村委或街道社区,不妨号召有能力打捞漂流物品的居民,把打捞到的物品登记集中到一处,公示给社会各界,指引相关单位来认领。打捞者可以给予一些奖励或报酬。最后无人认领或难以物归原主的物品,集中处理,赠送孤儿院、福利院、困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