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支持“上门经济”还须提防“上门风险”

南山无梅落 最后编辑于 2023-07-23 01:47:25
1370 0 3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来提升生活品质。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上门经济”的职业分工也更加精细,上门代厨、上门收纳整理、上门家政、上门按摩、上门养老等新型服务不断涌现。笔者认为“上门经济”固然有益,但也要注意将风险拒之门外。

  所谓“上门经济”,就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或社交媒体等渠道,将服务人员或商品直接送到消费者家中或指定地点的服务方式。这种方式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了生活上的便捷,也为从业者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凡事都有两面性,“上门经济”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带来了隐患。对消费者而言,从业人员的素质、上门服务的水平、收费的标准、解决纠纷的渠道等诸多现实问题让他们对“上门经济”抱有迟疑。同时上门服务意味着陌生人将会进入家中,这又涉及到个人隐私甚至是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消费者在选择从业者的同时,一些从业者也在小心地选择客户。对从业者而言,消费者的素质也是他们考虑的问题,劳动权益中没有相应的保障条例则是他们在现实中面临的最大难题。

  由于“上门经济”是一种新兴业态,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行政管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这给平台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双方之间交易的达成,只能来源于彼此试探过程中建立的信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除外。由此看出法律为“上门经济”提供了支持,但监管维权等方面则没有过多涉及。

  “上门经济”作为一种符合时代需求和潮流趋势的新兴业态,在促进社会就业、满足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这需要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法律法规,明确“上门经济”行业的经营要求和标准,从而保护好消费者和从业者双方的权益,促进“上门经济”健康发展。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文学院
  • 西江月
  • 月满西楼
发送

0条评论

  • 172
    积分
  • 7
    博文
  • 23
    被赞

个人介绍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