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现象的数学解析
葛维亚
从因果关系角度对自然现象的分类就变得比较单一,比较概括和抽象。自然界只存在着确定现象、随机现象和模糊现象三大类。这里仅从工程人员的数学物理角度,而不是单一纯数学角度,对自然现象分类,作量化认识。
现象的因果关系,可以定义如下:
Z=Z(Xi=1-i,PXi=1-i,μA(x)) (1)
式中: Z为表示结果的广义依变量, Xi=1-i为表示原因的第i个广义自变量(i为正整数,且1≤ i <∞),PXi=1-i为X概率,μA(x)为隶属函数。
确定现象(即必然现象)可以理解为确定的因果关系。即某些特定原因必定导致某种唯一的后果,原因和结果都是确定的。重复的结果,不存在不确定性。这是事前可预言的现象,即在准确地重复某些条件下,它的结果总是肯定的。例如物理学中力学、运动学、动力学等等现象均属于必然现象。其中的定律、公式定量上准确表达了这些现象。
对于确定现象而言, (1)式中PX i=1-i=1 ,μA(x)=0,Z=函数Y,Xi=1-i=X,因此它们之间关系的表达式为:
Y=f(X) (2)
这种关系为数学上的函数关系,(2)式满足了确定现象数学表达的必要而充分条件。在函数关系情况下,X与Y的相关系数Φ=1,。很明显,(2)式为(1) 式的特例。利用(2)式通过解析、演绎就可以得出想要的结果。同时PX i=1-i=1 ,μA(x)=1,这表明确定现象与其他现象的排斥性。
描述与表达确定现象的数学工具,我们一般都比较熟悉,有算数、代数、几何、三角、解析几何、线性代数、微积分、微分方程、数学物理方程等。在水文领域内,多用于研究水循环、水资源、水量平衡、槽蓄曲线、流域产流、汇流、流域确定性数学模型等诸多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