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我】关于限期拆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的建议
6月23日中午1点左右,深圳市光明区民生大道上,一名30岁的外卖员在骑行电动车过程中摔倒,被车上安装的雨篷扎伤颈部后身亡 。
值得注意的是,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改装车篷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2016年7月,广东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一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因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车上安装的遮阳伞被拦腰折断,伞柄插入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4月,江西省九江市,小轿车与对向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
2015年9月,温州芙蓉镇山外村岭头,一名中年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突然,安装在电动车上的遮阳伞松动,倾倒的遮阳伞挡住了该女子的视线,女子连人带车撞在路边的水泥墩上死亡。
由此可见,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看似方便,但这种车篷在行驶中也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加装车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
二是阻碍视线,车篷和支撑钢管会阻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尤其转弯时,扩大了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另一方面也阻挡了后方人员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三是加装车篷加大了电动车的风阻,尤其是风大的时候,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在行驶过程雨篷容易受侧风力影响,极易造成方向失控。
四是增加伤亡率。车篷大多由金属框架构成,一旦发生碰撞或者是侧歪,加装的车篷有可能会刮伤驾驶人或其他人,甚至危及生命。
建议,凡是加装车篷的车主,为了自己生命安全,自觉拆除车篷。交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出通告,限期拆除,违者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