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台的骆女士自出生就因是“女孩”而被亲生父母抛弃。在其19岁时,对方找来相认,在她拒绝后又遭亲生父母谴责:“没良心”。她表示,亲生父母在将自己送人后又生了弟弟,而亲生父母在她出生时已经建好了房子,并不存在因家庭条件困难而无法养育孩子的情况。对此,笔者对骆女士拒绝与亲生父母相认的做法表示理解,并支持她拒绝亲生父母的道德绑架。
从骆女士的讲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她出生时,亲生父母已建好楼房,家庭也并未遭到变故,养育一个孩子并没有经济上的困难。但传统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作祟,他们将骆女士当作一个拖油瓶并将其送走。“弃而不养”的做法,不仅在道德上应被谴责,更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生养之恩已然违反,亲生父母便不能要求骆女士脱离一起生活了19年的养父母,而投入没有感情的亲生父母怀中。
其次,亲生父母在遭到拒绝后,立即谴责骆女士“没有良心”,企图通过社会舆论施压,让骆女士回到他们身边的做法令人心寒。19年不闻不问,现在突然出现要回孩子,亲生父母的动机为何?是否真如网络上所说:“盯上养父母家的财产,替儿子找‘伏弟魔’?”赤裸裸的功利之心,骆女士有理由质疑亲生父母的真实意图,避免被利用。
再者,骆女士已经成年,三观已经初步形成,她有权利去选择自己想过的人生。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他们的人生不是亲生父母一句话就可以左右的,血缘关系不是维系亲自关系的唯一纽带,尊重和爱才是。骆女士的养父母虽然与她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始终尊重她的选择,将她看作一个独立的个体,没有阻碍她和亲生父母接触,也明确表示尊重她的任何决定。从个人情感和道义出发,养父母尽职尽责,做到了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反观亲生父母咄咄逼人的嘴脸让人厌恶。
骆女士的亲生父母应当反思自己的举动,理解骆女士的处境和心情,尊重她的选择,别用道德绑架让她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