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吃霸王餐被判刑,“广大市民朋友”如何汲取教训、诚信为本
无所求
云南玉溪市的李某某,多次吃“霸王餐”,近日被通海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17家店铺损失人民币8116元。
承办法官紧接着提醒,逃单费达到三千元到一万元,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汲取教训,诚信为本。”
说者有心,听者有意。如果我仍在农村种田,也就不在意了。既然已到城市打工,也就是“广大市民”中的一员了,法官的提醒必也有我的一份了。
于是,我就立即思考,我该如何“汲取教训,诚信为本”。
如果我开了饭店,李某某来我店吃饭,那我一定要注意,防止他饭后逃单来诈骗我。新闻报道里,虽然没有李某某的名字,但是李某某的图片头像没有打马赛克,我觉得这非常好,可以帮助我防止他来诈骗我。只要他来,请先付款,然后用餐。
然而,“广大市民朋友”中开饭店者很少啊。譬如我就没有开饭店,只是其他行业的打工者。那么我们如何通过李某某的诈骗行为来“汲取教训、诚信为本”呢?
莫非是在提醒我们大家,不要怀有侥幸心理,效仿李某某的行为,成了诈骗犯之后也会被判刑9个月?如果真是这样,说实话,躺这个枪,我躺不起。不知道,其他“广大市民朋友”有什么想法?
法官的提醒一定是善意的,但我终于没有能够想明白,我该怎么进行实际操作?特此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