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女士自出生便被送人,幸得养父母一家收养,在她19岁时亲生父母找来相认,她最终选择养父母,对此备受亲生父母谴责。在其陈述中,亲生父母采用道德绑架的方式干扰到她的正常生活,她于是在网上发声希望舆论能还她公道。笔者支持骆女士的选择,理由主要如下:
首先,骆女士调查后发现亲生父母当年遗弃自己并非出于生存原因,而是因为重男轻女。亲生父母并非有难言之隐或者经济困难,甚至当时还能建楼房,仅仅因为婴儿的性别为女,就可以将骆女士转手送人,在送人的那一刻,作为亲生父母有没有想过女儿未来的生死或者过得好坏,这与那些哪怕散尽家财、花尽毕生精力也要找回孩子的父母相比,形成了多么鲜明赤裸的对比,“父母”一词在骆女士亲生父母的观念里自她是女婴后便不存在。
其次,前来相认后亲生父母对其并无心愧疚和心疼,而是只求索取。骆女士甫一成年,亲生父母前来相认,无论是要求照顾,还是委婉地让其与交了女友的弟弟好好“相处”,无一不是要求女孩出钱又出力的付出,面对女孩的拒绝就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女孩及其养父母没有良心。请问什么是良心?在骆女士的亲生父母眼里就是享受女儿的好处时就想到还有个送人的孩子,遭到拒绝后就气急败坏,本质是妄图把送人的女儿当成他们的奴隶或工具人。
最后,未来生活还很长,骆女士无需活在对方颠倒是非的道德绑架中。不管亲生父母如何指责,还是网络键盘侠的口诛笔伐,在法律层面和情理层面骆女士都可以拒绝。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正常父母只会心疼孩子正要在社会辛苦打拼,而不会急求回报。骆女士还有自己的家庭,过好今后的生活,照顾好养父母,已属实不易。面对已经展现“吸血”本质的亲生父母,骆女士选择远离是无可非议的。
亲生父母重男轻女的观念不会在晚年就突然转变,部分网络舆论“苛求”被送人的骆女士无异是助纣为虐。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骆女士的亲生父母哪怕真的有对女儿的一丝爱,都应该让她继续以往平静的生活,而不是指责和谩骂、在她明确拒绝后的几年里依旧不依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