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胜血脉 真情得真心
近日,江苏东台的骆女士发视频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她的父母重男轻女,在她刚出生时因是个女孩而被抛弃,后来在养父母抚养下长大。在她19岁时,亲生父母找来相认,被她拒绝遭到对方谴责。许多网友纷纷发表言论,表示支持骆女士的做法。本人认为,维系亲情关系的不仅仅是血脉,更重要的是互相关爱与尊重。
骆女士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幼小的生命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无情地抛弃。其父母如此做法与情与理都不容。从情来说,在平常家庭,每个刚出生的孩子都会当宝贝一样疼爱。而骆女士的亲生父母,却把她当作包袱一样抛弃,怎不令人心寒!从理来讲,亲生父母抛弃她并非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抚养,此时家里已盖起了楼房;也非家庭有何变故,只因为她是个女孩。正如有网友所言,如果不是好心养父母收养,能否活下来都是个问题,此话不是没有道理。如今骆女士长大了,亲生父母毫无愧意地找来相认,要她去照顾他们、帮扶弟弟。作为凉透了心的骆女士,拒绝与生父母相认是理所当然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亲生父母把骆女士抛弃,对幼小的生命冷漠无情;养父母把骆女士当宝贝一样抚养,东奔西走办理了领养证。骆女士在养父母尽心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亲生父母来认亲,养父母给了她自主选择的权利,骆女士果断地拒绝了亲生父母。她说自已是养父母唯一的孩子,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骆女士此举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来讲,都值得赞许。骆女士的抉择告诉人们这样一个道理:即使血脉相连的至亲,也未必理所当然地深爱,维系亲情关系不仅是血缘,更是彼此的关爱与尊重。
关爱胜于血脉。人的选择是从自已的情感和道义出发的,只有对他人关爱与尊重,才能得到他人的关爱与真情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