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拍客
收藏本站
推荐
发现
博客
觅渡时评
拍客
博文
用户
登录
注册
果然,国家出手了!终于要依法惩治网络暴力了
泉水涓涓
最后编辑于
2023-06-13 09:58:14
2449
4
13
果然,国家出手了!终于要依法惩治网络暴力了
武汉妈妈跳楼一周后,全国无数人都为之痛心,无数人自发的加入到谴责网络语言暴力的行动中。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
《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只要是有人对你实施了以下的行为,那都属于网络暴力,你都可以随时报警。
包括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在网络上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包括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等严重后果的网络行为。
3,其中以下行为按“ 诽谤罪 ”判罚。
比如在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4,其中以下行为按“ 侮辱罪 ”定罪判罚。比如在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有的在网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7,还有一个最严厉的打击,最重的判罚。
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收 藏
点 赞
分 享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表态的人
顺其自然者
竹青
小花尖尖
细水潺湲
方块糖
大兵
少慰
老杨
常州小城
双桂女
西江月
泉水涓涓
凤凰
发送
4条评论
常州小城
目前,北京电视台正在播放连续剧《公诉》,其中基本内容就是打击网络诈骗和网络暴力
2023-06-13 18:25:03
0回复
0
细水潺湲
坚决打击网络暴力。
2023-06-13 09:14:09
0回复
0
竹青
网络暴力 危害大
2023-06-13 09:05:40
0回复
0
西江月
对网络暴力,坚决说不。
2023-06-13 08:57:19
0回复
0
泉水涓涓
170440
积分
4002
博文
41283
被赞
个人介绍
1941年7月1日生,2001年9月退休。
查看原图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龙城博客 BLOG.CZ001.COM.CN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