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强奸学生聋哑母亲的宿管,须终身禁止从业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无所求
6月7日,封面新闻消息。山西省闻喜县某中学的一名宿舍管理员李某,强奸了来学校给儿子送物品的聋哑母亲。之后,他非但没有收敛,又两次到被害人家,强奸未遂。在被受害人家属控制,并写下保证书后,该宿管又扬言:保证书只是废纸一张……
这个宿管李某,也真是狗胆包天了。在几千人所在的学校里,就欺负聋哑女子说不出话,没有能力求救求助,强奸了她。也欺负聋哑女子不敢,或不知道报警。我估计聋哑女子,由于生理缺陷,与社会交流太少,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甚至智力不及我们常人,或者本来就是性格温顺心地善良怕惹事的老实人。
在农村,有生理缺陷的残疾人,也难嫁到很好的人家。估计这位聋哑女子的丈夫也不是很机灵,不是很强悍。李某曾经两次到聋哑女子的家中,企图再次强奸未遂。被女子丈夫识破后逃脱,丈夫竟然没有报警,就让这件事过去了。
不久后,贼心不死的李某,居然又摸到聋哑女子家中,进入正在聋哑女子熟睡的卧室,抚摸聋哑女子胸部。聋哑女子惊醒后不断喊叫,正逢丈夫归来,见妻子上衣不整,情绪崩溃,竟然还不直接报警。
李某倒是害怕报警被抓,跪下道歉求饶,写下保证书。丈夫拿到保证书,只是告诫李某不要再骚扰自己的妻子。哪知李某出门前扬言,保证书只是废纸一张。这时,丈夫才将李某堵在家里并报警。
我认为,这位聋哑女子,以及她的丈夫,不是有些智障,就是太太太善良了。从而,保护自己及一家人权益的能力,就有所欠缺。而这个李某,无论是欺负智障者,还是欺负残疾人,或是欺负善良人,都属天理不容、法理不容!
近日,当地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定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网友们说判得太轻了。我也认为判得太轻了。但这是法律专业的事,我们只是凭感觉说话,当然要相信和尊重法院的判决。
然而,我想到另外一件事,法院判决还可以附加一条。这个李某,从此应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任何工作,如学校幼儿园保安、学校宿舍管理员、学校幼儿园食堂炊事员等,并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