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一起停车纠纷引发全网关注。刘女士的车位被别人占用了两三个月,“五一”假期结束后要搬回来住,就联系车主挪车,没想到车主要看购买合同才同意挪车。双方从言语争执到报警、锁车,后来车位主人用铁桩将车位“焊死”,最后车主又遭受“人肉”。笔者认为引起纠纷的原因在于车主的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双方的无效沟通。
从车主角度来看,首先车位是他人所有的,未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随意占有,这本身便是一个违法行为。其次在车位主人联系挪车时,不仅没有及时把车挪走,向车位主人道歉,反而要求查看购买合同,态度十分恶劣,这换任何一个被随意占有私人物品的人都会觉得不舒服。
从车位的主人角度来看,自己花钱买的车位,无缘无故被陌生人占了两三个月,要求对方挪车后,不仅没挪车,还提出无理的要求,这是让人十分生气的,所以后面车位主人才会用铁桩将车位“焊死”,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合乎情理但不值得提倡。这样的做法虽合法,但它显然不利于矛盾的解决,甚至会让矛盾升级。
解决矛盾需要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并有所作为。对于车主来说,占用别人的车位这件事就是自己做错了,那么在车位主人提出挪车的要求时,应该尽快挪车,并向车位主人道歉。如果短时间内无法挪车,应向车位主人解释原因,与其协商挪车时间,并对其做出相应补偿;对于车位主人来说,可以联系车主挪走车辆,若车主短时间内无法挪车,可以问清楚原因,双方协商好时间,若是对方蓄意滋事,且拒绝沟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寻求法律帮助。
除当事人双方外,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以及调解组织在矛盾出现时,应在第一时间找到当事人双方了解事情原委,针对矛盾焦点进行调解,在矛盾升级之前,将其化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双方互不相让,只能陷入僵局,让小事成大事,只有良好的沟通并积极作为才能成功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