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提高违法成本 严厉惩治“霸停”
【常言道】 提高违法成本 严厉惩治“霸停”
近日,湖南长沙一起停车纠纷引发全网关注。刘女士的车位被别人占用了两三个月, “五一”假期结束后要搬回来住,就联系车主挪车,没想到车主要看购买合同才同意挪车。双方从言语争执到报警、锁车,后来车位主人用铁桩将车位“焊死”,最后车主又遭受“人肉”。对这起停车纠纷,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笔者认为, ”霸停“事件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让我们懂得:一方面做人要讲规矩,守法律,车位是他人所有的,未经所有权人同意不能随意占有;另一方面,当发生矛盾时,受损害方要学会合法维权,不能以牙还牙,触碰法律底线。
在现实生活中,自己的停车位被他人私自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给自身生活、出行等带来不便和困扰的同时,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本该友好和谐的邻里关系。该“霸停”事件中,刘女士通过焊死车位靠“鱼死网破”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究其主因,笔者以为还是在于维权难、侵权成本低,致使许多因停车位纠纷引发的矛盾不断升级。不过话说回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诚然这种做法从一般大众情绪出发虽然可以理解,但退一步想,如果生活工作在文明社会的公民都能以礼待人,心平气和地处理生活工作中的一些争端,是否取得的效果会更好?
在构建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的今天,不能总是让守规则讲文明者维权成本过高,而应让违法无德者有所忌惮。对于这种欠缺规则意识,蛮横无理的“霸停”者,理当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来唤醒其规则意识及对文明和他人权益的尊重。笔者认为,法治社会最大的利器,就是让试图侵害他人权益者有畏惧之心。在高铁上,“霸座”行为人可能会被列入铁路部门“黑名单”,性质严重到一定程度,还会面临治安处罚等法律后果。相比于“霸座”,完全可以将“霸停”的做法从违背道德行为上升到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者的成本,无疑是取得治理效果的关键。用严厉的惩处,敦促“霸停”者产生规则意识和敬畏之心,“霸停”现象才会从我们身边走开,社会也会变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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