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应有边界 摄像不可侵权
近年来,智能门锁、可视智能门铃进入了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被称之“家庭卫士”,甚至成为一些高端住宅的标配。 安装可视门铃,给业主带来安全的同时,往往给邻居的隐私造成了侵犯,从而引发了诸多邻里纠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则可视门铃纠纷案,判定居民拆除可视门铃,引发网友关注。
个人隐私不容侵犯。居民基于自身安全考虑,安装上了可视门铃。可视门铃正对着公共楼道,由于城市居民住宅小区,居民邻里之间通常是“门对门”、“门挨门”,因而可视门铃易把邻居日常出入乃至门打开瞬间屋内活动也拍摄下来。《民法典》明确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可视门铃具有自动录像功能,作为安装者并无主观恶意,但是录制的信息通过网络泄露出去,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其后果不堪设想。安徽省合肥市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邻里可视门铃案”,认定“可视门铃摄像头侵犯邻居个人隐私”,依法判其拆除,符合民意,有利邻里和睦与安宁。
避免可视门铃纠纷需多管齐下。 可视门铃具有红外、自动摄像、人脸识别及上传网络等功能,给邻居的隐私保护和安宁造成了侵犯。国家对 个人隐私保护,虽然宪法、刑法、《民法典》都有明确规定,但安装具有摄像功能的可视门铃并未有明确规定。本人认为,要避免可视门铃造成的邻里纠纷,应多方合力:首先,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区域使用规定及可视门铃安装规范;其次,居民安装可视门铃,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并事先与邻居沟通,征得邻居同意与认可;叧外,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可视门铃安装的监管。
“自由有限度,权利有边界”,居民安装可视门铃,考虑的是自身利益,但切勿越界损害他人权益。“远亲不如近邻”,建立和谐的邻居关系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