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观察】高铁女子被打定性互殴,被罚二百案,成都公安vs南京法官
高铁女子被打案,社会反应很强烈。
其实整起事件脉络很清晰,女孩温柔制止后座两个熊孩子踢椅背后被熊孩子父母辱骂并抽耳光,然后还了手,然差点被水瓶砸,幸好有东北大叔出手相救,后成都铁路局公安处以互殴为理由对女孩处罚200,实在匪夷所思。
此事件,我旁观了二天,没写春风观察,但欣慰的是,我们的广大群众眼睛是雪亮的,我们的大多数网民是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四川成都公安对于这样一个要监控有监控,有人证有人证,有物证有物证,结果呢,公安留着女孩在派出所调解了七个小时,然后做出这样一个,定性互殴错误的离谱的结果,有点不像话。
今天,罗翔律师发声,把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核心的区别阐述出来:前者是“正对不正”,而后者是“不正对不正”。
罗翔说,此案中,案发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是个不合宜的行为,年幼不代表没有对错,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几乎都是熊父母,家长方属于过错方,在孩子被指责后还辱骂他人,而且还先动手打人,手段明显过激。将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不要说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即便属于轻微伤甚至轻伤,其实也是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正是由于法律对于防卫过当定义的严苛,导致了现在见义勇为者越来越少。是这届人民群众不行吗,还是现代人真的失去了血性?此次发生冲突的前提是一方破坏了公共秩序,并且先动手打人在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手都被认定为互殴就是对恶人的纵容,对好人的讽刺。
同样在五一期间,也同样是在列车上,一名青年男子因为制止另一名乘客抽烟,被对方持18CM长刀连捅8刀,难道这就是维护公共秩序的代价,甚至是打不还手的代价?
关键是,知名媒体人胡锡进在批评铁路系统安检漏洞的同时,却笔锋一转,反问大家“车上的其他男乘客为什么没有在乘警赶到之前一起参与制服凶手”?
自媒体燕疏楼发出灵魂拷问:对,为什么没有人路见不平一声吼?为什么没有人敢向人间驱虎狼?因为很多人挺身而出后的所有后果只能自已承担,所有苦果只能自己咽。
二十年前,南京法官质问彭宇,留下金句,你没撞倒老太为什么要去搀扶?此后,无数老人跌倒,再无人敢于伸出援手,此次,成都公安,是不是也要磨灭人间正义的最后一点火种?
司法部也看不过去,今天撰文说:女子正是在“熊孩子”家长动手后且其后继续举起水瓶意图攻击时反击,反击行为具有避免自己受到进一步侵害的主客观性,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远远超过一百次的恶性犯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如果我们法律连基本的底线也守不住,我们的执法者用和稀泥、恶意揣测而不是依据事实,公义,法典,证据来秉承公正,维护法理,那么,整个社会就会没了秩序,坏人们弹冠相庆,好人们掩面而泣,退守让位,多可怕啊。
我们的法律,保护的应该是好人,正义者,而不是坏人,邪恶者!
但愿女孩的行政复议,成都公安的上级部门能够倾听民声,三个要求
第一:撤销互殴认定和不合理处罚。
第二:对动手的熊孩子父母以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上限来处理。
第三:道歉,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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