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什么要把自己购买的停车位焊死?民法典何时成为权益保护神
无所求
在日常社会生活中,若是遇到死不要脸的无赖,你还真的拿TA没办法。如同灰坑里的臭豆腐,提不起来,踢不开去,又无法回避。那怕长叹一声,也会粘上满脸灰尘。这就叫,倒霉,晦气。
5月9日,海峡都市报转农民频道消息。近日,湖南长沙一小区,一女子自购停车位被邻居霸停数月。多次沟通,对方先以不在家推脱,再后来反而要求女子先提供车位购置合同。一怒之下,女子用地桩直接将自己的车位“焊死”,并表示:必须道歉!否则甭想将车开出。
这女子,碰到这样的邻居,不就是晦气吗?自己购买的停车位,被邻居霸占,自己的车停不了。即使把自己的车位“焊死”,自己的车也还是没法停到自己的车位上呀。这个邻居,死不要脸到家了。用老话形容,就是脸皮厚得快刀切不透。
网友们显得太乐观了,“果然还是魔法打败了魔法”。我看,受害女子的这个魔法,能否打败这个恶邻居的魔法,还得看下文如何分解。
还有网友典型发话:这就是“我跟你好好说话,你却以为我好说话!”其实,受害者很好说话了。“霸停数月”了啊,谁经得起数月折磨?如今也只是要求霸停邻居“道歉”,好一个“道歉”,嘴唇两块皮,道歉不稀奇。
坊间有话,恶人还需恶人磨。这是过去旧社会,国家法治极其薄弱,人们受到欺凌,只好忍耐的状态。如今是法治中国,公民的权利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恶人必须法律磨!
现在有民法典,侵占他人私有财产,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自购停车位,是私有财产,只是在公共视野而已。被霸车位女子,何不取证,诉诸法庭,通过司法解决?所有误工费,停车费,以及诉讼费,不要客气,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