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持续挂在热榜表明了什么?
无所求
5月6日,舜网消息。高铁上被掌掴的女孩表示:坚决不和解,让始作俑者得到应有判定。“高铁上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挂在网络媒体的热榜上,已持续两天。
事情缘起,当然也早已众所周知。5月2日晚8点半左右。C6276次城际动车,行驶在眉山东至成都东区间。14车厢14D座位的杨女士,一行有7人,包括3名儿童,其中2名是免费乘车儿童,年龄较小。3个小孩玩耍嬉闹声音比较大,吵到了坐在前排的女孩,更有熊孩子反复踢打女孩的椅背。于是女孩便转身制止,叫孩子别踢了。却由此遭到了杨女士老公的责骂,女孩也骂了回去。更不料,又被杨女士扇了一巴掌,女孩也还了手。
争吵过程中,一位东北口音的男乘客在她们发生肢体冲突后站了出来,怒斥小孩家长,“有小孩并不代表有理”“三个人对付一个人”“当着孩子的面这么吵”,该男乘客逻辑条理清晰,声音铿锵有力,获得周遭乘客的掌声。其后小孩家长报了警,2日晚11点,女子被传唤至江油市一派出所做笔录。
看这两天的后续报道,女孩已接受警方依法罚款200元。原因是她被扇一巴掌后还手了,算作互殴情节。如果她被打不还手,就不构成互殴认定,就不会被罚款200元。也就是说,还手的代价是200元。许多网友觉得,还手属于自卫,怎么会被罚款呢?法律对正当防卫的界定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杨女士扇了一巴掌之后,又要继续扇下去,女孩这时还手,大概就算正当防卫,就不会被罚款200元了。
似乎有些令人奇怪的是,被打还手的女孩被罚款200元了,而首先打人的杨女士,怎么还没有被罚款呢?估计杨女士的情况更加复杂。杨女士是先出手打人的,属于“首恶”“肇事者”“始作俑者”,不是罚款200元就能了事的。最终杨女士会被怎么行政处罚,可能要看女孩能否谅解,取得和解。如果女孩谅解、取得和解了,杨女士的行政处罚就会轻一点。否则,杨女士可能够上行政拘留几天,甚至丢了饭碗,还会留下案底。
所以,杨女士急了,急得要哭了,提出来和解。警察似乎也在帮杨女士的忙,劝说女孩和解,据说警察花了7个小时,劝说和解。但是,女孩坚持不和解,一切依照法律办理。这个消息,持续挂在热榜上,表明了什么?表明了大家对此事的高度关注。而且从留言看,绝大多数网友赞同、支持女孩不和解。这又表明了什么?表明了广大群众对于社会公德的维护,对于社会秩序的爱惜,对于社会和谐的期待。
不难理解,如果女孩谅解了,取得和解了,好像社会和谐了,但实质上是假和谐,实质了反而导致更不和谐。如果杨女士夫妻的肆意妄为得不到应有的教训,她们将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继续肆意妄为,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这样的熊家长,得不到应有的社会教育,会诱导更多的熊家长继续熊下去,从而更多的熊孩子更加熊下去,新生一代的家庭教养、健康成长便无从谈起。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就是要规制无法无天者的为所欲为。
笔者是赞同、支持女孩坚决不和解,一切依照法律来解决。可以参见5月4日笔者的文字《熊孩子父母先打骂受扰者,期待调解不以谅解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