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在路上扰人被撞,村长带伙上门打人被抓,这就是出来混总要还?
无所求
狗上新闻不稀奇。村长上新闻不稀奇。狗和村长一起上新闻不多见。村长的狗和村长一起犯事,就有联想的空间了。
5月5日,环球网报道。近日,“男子撞到村长的狗被上门殴打”一事引发网友关注。5月4日晚,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
“5月2日15时许,潮南区陈店镇上宅村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经查,当天14时许,周某坤(男,38岁)驾驶摩托车上班途经上宅村时撞到一长毛犬,发现其无大碍后离开现场。15时许,犬主林某鹏(男,56岁,曾任村干部)带人找到周某坤讨要说法,并对其进行殴打。
目前,周某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林某鹏等5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此前,5月4日,水母网曾报道,广东汕头一男子撞到村长的狗,被村长和村治安队上门殴打。当事人称:当天开摩托车经过村长家时,因为紧张,不小心摩托失控撞到了前面来的狗。当天,村长叫来治安队殴打他并叫他跪下。
“不小心”?小心也没用!从图片看,路上有3条狗,当然让人“紧张”啦。何况,还要去上班。上班可是要赶时间的,迟到一分钟,老板就会让你好看。而且流水线上,是不接受有人迟到的。
我就纳闷了。村长养的狗,为什么不拴起来?为什么不关起来?为什么任其自流跑到路上来?花巨资建设起来的农村致富路,是给先富起来的人养狗的么?狗到路上溜达戏耍,妨碍大家行路,村长有错在先,应当向摩托车驾驶人周某坤道歉!如果周某坤被狗绊倒摔伤,村长应当负责!
村长,村长,一村之长。不但是村民的致富带头人,也是村民的守法带头人。村长,估计也是党员吧,应当以身作则,为人表率,把狗拴起来,不让它到路上骚扰行人,阻碍道路通畅。
现在的事实是,这个村长是行恶的带头人。自己的狗扰了他人,非但不道歉,还带上多名治安队员上门打人,导致受害者住院!好在,中国是法治中国,谁也不得无法无天,村长也不是“天下老子第一”。村长,已经到案在公安局。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大约要等受害者的伤情鉴定。
还有一个问题,治安队,是维护村里公共治安秩序的,是公器。村长因为自家的狗在道路上碰撞了驾车人,却带了治安队员去殴打驾车人,这是显然的公器私用啊。是哪条法律法规允许村长这么做的?
相信法律,相信法治。村长再凶再恶,自有法规来办。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也就是这个意思吧。过去曾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现在就是,恶人自有法律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