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被标注文盲让家长不满,公共管理和服务需要关注细节
无所求
4月17日,陕西网“白鹿视频”报道。在山东省德州市,有一家长声称,到派出所给新生儿上户口时,文化程度一栏被标注为“文盲或半文盲”。该家长感觉“文盲或半文盲”的描述有些过分,因为每个父母都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事实上,我国经过非常宝贵的七十多年的和平发展,尤其当今实现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梦想,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所有新生人口,未来几乎不可能成为文盲或半文盲。何况,上世纪50年代及以后出生的人,最终成为文盲的就很少很少了。
但是,刚刚出生的新生儿,确实还是文盲,这是不容置辩的事实。所以,派出所为新生儿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在“文化程度”一栏填上“文盲或半文盲”,并没有错,没有违反事实。
然而,为什么会引发家长吐槽呢?主要是心理不适。新生命的诞生,是家庭家族中的大事,孩子的出世,尤其是父母最最高兴的大喜事。而“文盲”状态,很不是令人喜悦的事情。把令人不愉快的事情,放到父母的新生儿身上,父母的不愉快便不言而喻自然生发了。如果这份《常住人口登记卡》长期保留着,那怕孩子最终读完博士后,人生旅途中还是有过“文盲或半文盲”的经历,左看右看总是不顺眼。
派出所登记人员表示,新生儿“文化程度”一栏被标注为“文盲或半文盲”,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我倒是觉得,“系统”是受人控制的,“自动生成”是人设置的。所以,系统行为的不当,最终还是人的不当或疏忽。因而把责任推卸给“系统”,是不很妥当的。
其实,新生儿落户未必一定要采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如果另外设计一份《新生儿落户登记卡》,那么“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兵役状况”等栏目,都不必要,也就不会发生上述令人不快之事。如果一定要采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新生儿落户,那么前述几个栏目就采取空白处置,也不会引起父母心理不适。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千头万绪的复杂事项。提升管理温度,注意服务细节,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是一项没有止境的任务。还好,相关派出所表态,新生儿“文化程度”栏“文盲或半文盲”的表述,如果家长介意的话,是可以去掉的。那么统一去掉,便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