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侵害
姑且不论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是不是属于保密元素,单就以找内奸为由,查看员工手机,并将拒绝配合的员工强行辞退,还拒绝给予赔偿,这样赤裸裸的侵害员工权益的违法之举,理应受到舆论、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处罚。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包括公民个人的手机号码都是作为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更遑论个人手机中的各种不能公开和不便公开的信息、照片、聊天记录等内容了。因此,该公司强行查看员工手机,并且是查了一次还不够,第二天还继续查,不仅严重侵犯了员工隐私权,损害了员工权益,侵犯了员工身心,还是一种明知故犯的逾越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这种毫无法律意识,践踏员工尊严,以企业强势侵权员工的霸凌之举,更会引起社会公愤,也是一个文明、法治、和谐的社会所不应有的现象。
时下之所以会经常出现这种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一方面是在就业相对困难的当下,员工是作为弱势阶层,为了保住饭碗而不得不忍气吞声,一方面对于这种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过低。
要有效遏制这种不良现象,就需要企业增强法制观念,提升法制意识,依法依规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需要企业员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对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大胆说不,大胆公开,大胆投诉,寻求社会正向舆论的支持;更需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主动介入,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提高企业侵害员工权益的违法成本,营造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