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查看员工手机,实属侵犯个人隐私
近日,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人泄露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所以公司以找内奸为由强行查看员工手机,第一天员工们迫于无奈接受了检查,第二天,公司又要求查手机。连着两天被要求查看手机,公司的林女士拒绝配合,于是公司认定林女士就是“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
笔者认为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搜查员工手机不仅侵犯个人隐私,而且这明摆着是对员工尊严的践踏。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法治社会,所有的行为都应该遵守法律,遵守道德,而不是像武汉的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肆无忌惮地搜查员工手机,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这家公司的林女士声称,她于2021年6月入职该公司,在职期间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公司出具的员工辞退通知书上却称:林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严重失职,达不到公司的岗位要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无须支付劳动补偿金。公司不仅拒绝支付劳动补偿金,还扣下她2月1日至3月8日的绩效工资,甚至在将她赶出办公区域时,强行检查其私人背包。这家公司以找内奸为由查看员工手机还强行检查私人背包,毫无疑问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属于人格践踏。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手机是含有重要隐私的个人物品,公司搜查员工手机的行为是违法的,《宪法》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所以说武汉的这家公司侵犯了员工的通信自由权,《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实员工被查看手机已经不是首例了,在现实生活中,迫于领导的压力或者职业的需要很多员工选择了忍气吞声。笔者认为对一家企业来说,如果怀疑公司内部出现内奸,最理性的选择是寻求警方帮助,而不是利用领导权威随意翻看员工手机,肆意践踏员工尊严,故意侵犯员工隐私。而对于员工来说,面对领导“欺负”,必要时应该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忍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