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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非摆设,企业经营须合理

南山无梅落 最后编辑于 2023-04-14 23: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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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汉一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内部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泄露,便以“找内奸”为由两次查看员工手机。员工林女士在第二次检查时拒绝配合,公司便认定林女士的“内奸”身份,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给予赔偿。该公司的离谱行为引起了广泛讨论。

  企业须合法管理,劳动合同并非“卖身契”。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信息泄露最理性的选择,不是“动用私刑”随意查看员工手机,而是通过合理路径维护自身权益,寻求警方帮助。用人单位与员工实际上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对于员工个人电子设备储存的信息,用人单位是无权查看的。武汉该公司打着“捉内奸”的旗号强行查看员工手机明显是违法行为,随意扣上“内奸”的帽子更是侮辱人格,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甚至涉及侵犯第三人隐私。公司查明心切尚能理解,但肆意妄为不可原谅。

  员工须坚守职业准则,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恪守职业道德,简而言之,员工在工作期间内不可做出任何危害企业利益的事,要有节操有底线,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觉醒个体权利意识,勇于抗争,善于依法维权。武汉该公司做出如此荒唐事时,林女士有法可依,有理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这一权益。”仅因员工不配合查看手机而将其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林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合法合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它时刻保护着公民的权益,是社会稳定最强大的依靠。

  企业与员工,乃相辅相成之关系。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是员工发挥的平台,双方都需要对彼此负责,才可实现共同的目标。企业须规范管理制度,不可偏激,员工须坚守职业准则,不可失德,唯有通过互相信任、尊重和合作,才能建立积极健康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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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劳动法是企业和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
    2023-04-15 06:55:13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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