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查手机”变“察人情”,方可美美与共
近日,武汉一家医疗科技公司因有人泄露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便以找内奸为由要求查看员工手机。在第二次要求遭到林女士拒绝后,该公司认定她为内奸,强行将其辞退,并拒绝赔偿。
有网友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应严令禁止。也有网友表示:该公司是出于对公司整体利益的考虑,出此对策也情有可原。笔者看来,这件事的根源在于该公司的管理制度欠缺人性化,少了些“人情味”。
笔者认为,首先,该公司的出发点是好的。出于对员工个人信息安全以及公司前沿科技数据的保护,该公司“救火”心切,想要尽快找出内奸,最大程度上挽回损失。但该公司的做法过于激进。员工们并不想将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而“迫于无奈”,他们依旧听从,可见该公司对于员工的协调统一工作做得不尽人意,有待商榷。其次,当第二次查手机遭拒时,该公司竟辞退该员工,并拒绝赔偿。这种“非黑即白”式的做法,不仅让员工们胆战心惊,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中,更是坐实了该公司“福利待遇差”“反人性化”的名声,这对于公司日后的发展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更有甚者,该公司“查手机”趋向于体例化,此行为已经涉及违法侵权。《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这一权益。”手机是当今社会大众使用频率最高的通信工具,该公司一再查看,实际上已有故意侵权之嫌。
笔者认为,该公司应当把对手机的关注度转移到员工本身身上。即使真的有内奸,公司也应作出反省:是什么让员工对本公司的忠诚度出现了偏差?这就要求公司在平时多做一些员工工作满意程度的问卷调查以及意见反馈,深入了解员工需要和内心需求,及时沟通、做好改进,让公司更民主化、更人性化,毕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公司这个大团体由一个个员工组成。一方面公司要时刻关注员工动态,提高福利待遇,让公司充满人情味;另一方面员工也要为大局考虑,配合公司合理规定,脚踏实地为公司做贡献。当“查手机”变为“察人情”,公司方可凝心聚力,美美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