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乘客在地铁上喝牛奶,乘务人员发现后当场开具罚单,这件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强烈支持,认为违规就应当受到惩罚,但也有网友认为喝牛奶就被罚是小题大做。
笔者认为,这应当分为两种情况来看待:第一种情况,乘客因感到身体不适而去补充食物;第二种情况,乘客无特殊原因故意无视或抱有侥幸心理去吃食物。显然,在第一种情况下,乘客的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告知乘务人员其身体不适,想必可以免于处罚,这是人情;在第二种情况下,乘客的行为则是单纯的违规,自然应当受到处罚,这是规则。
规则的存在,旨在培养我们的规则意识。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假如没有规则来约束大家,在地铁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内你吃食物,我喝饮料的,难免容易产生异味。若是有人不小心将食物掉落、饮料泼洒,还会增加保洁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会给其他乘客带来不好的体验感。而定下了规则,意识也就存在你我心中,不必要的吃喝行为会被大量规避,大大提高了地铁站的工作效率和其他乘客的舒适度。当乘务员遇到了无理违规的乘客,自当公事公办,守护规则的有效性。倘若其有效性缺失,规则变成了没有意义的存在,大家就会更加地无视规则,丧失规则意识。一旦从个人行为升级为群体行为,再折射到其他的方面,那么这对一个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显然是极其不利的。
人情的保留,意于传递社会的温暖。4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常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再次明确“在列车内禁食(婴儿、病人除外)”。有温度的规则从来都不是说一不二的,制定者在制定时能够考虑到我们社会中存在的弱势群体与特殊情况,适当给予关怀,才能保证制定出合理的规则。处在这样的“人情规则”之下,大家更容易感受到社会特别的善意和温暖。
总而言之,我们能够不无理违反规则,规则的制定者可以做到不失人情味,那就是相对理想的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