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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语 理解爱美之心 尊重行业规定

雪霁 最后编辑于 2023-04-02 18: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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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爱美之心 尊重行业规定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在便利店拍照被店员骂了五分钟”,网友没有同情她,而是指责她拍摄太久影响营业、打扰其他顾客。她解释称“拍摄时间不超过2分钟”,且当时店里没有其他顾客,只是“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喜欢记录”,进店初衷是想买瓶水,觉得店内氛围好就随手进行了拍照。据悉该女子是在不了解店家禁止拍摄的情况下,进行了拍照。却被千夫所指,更有甚者,展开了人身攻击。笔者认为记录美好生活本无过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应予宽容和理解,无须曲解放大。但如若店家提前告知或明文规定,店内禁止拍摄。消费者应当尊重规定,减少双方不必要的冲突。

   首先,商场或超市属于公共场所,商家出售的商品并不涉及商业机密。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拍摄并不存在泄漏商业机密或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商家对消费者“禁止拍照”的要求并无法律依据。该女子出于记录生活的目的进行拍摄,并没有侵犯商家合法权益。笔者看来,生活记录是我们平淡生活里一丝触动心弦的美好,代表着我们日常认真活过的证据,是不让我们宝贵时间白白溜走的瞬间是不该被忽略被忘记的人生如若没有触及商家权益,应去理解他人对生活点滴的记录。而无需小题大做,指责其矫揉造作。每个人都有记录生活的权利,不管以何种方式,在何种地点,只要合法合规,记录生活又有何妨?

   但是,假如以盈利目的或是拍照后实施损害商家利益的行为,就涉嫌违法。拍摄者中如有对商家的店铺摆设、布局、设计理念等知识产权做拍摄记录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识产权之嫌,店家可明示“本商场禁止拍照”条款,附加“为保护店内的装潢设计等著作权”就可避免消费者在店内进行拍摄,保护自身权益。在知道禁止拍摄的情况,消费者也应按规定办事,杜绝在店内进行拍摄的行为。店员亦可采用礼貌提醒的方式,让消费者自行离开,这样双方都能以平和的态度解决问题。

  最后笔者认为便利店不妨把思路打开,约定好时间和规矩开放拍摄,既便于监管也扩大客源。通过大众拍摄的照片,让更多人知晓便利店。既有利于店家宣传,又满足大众记录生活需求。

  如若店家与消费者能够互相理解,互相尊重,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和谐社会也会因此而构建。生活中不妨少点戾气,多点宽容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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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 这个思路不错。
    2023-04-03 08:42:28 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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