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不是“随意拍”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在便利店拍照被店员骂了五分钟”,引发网友热议。笔者认为“随手拍”不代表“随便拍”,更不能“随便发”。
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喜欢“随手拍”,人人都是“摄影师”,一段“随手拍”随时就能完成,发布个人生活动态亦或是所见所闻用来经营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
然而,镜头的背后一些人是别有用心的。有的所谓“随手”其实别有用心,所谓“风景”,其实是别人的生意。有些账号为了引流,偷拍一些禁止拍摄艺术作品,以博众人眼球,换取流量变现;更有甚者,一些网红媒体账号,打着分享生活的幌子,实则是“照骗”,与商家合谋,营造“网红打卡处”,原本荒芜的平原,经过后期一番加工,便可成为美丽的草原,吸引一波波“韭菜”。即使后期从者发现上当受骗,由于面广量大,传转浮夸,很容易出现法不责众,很多时候连源头都找不到,就陷入网络审丑乃至网络暴力之中。
笔者不知道该女子所说的是否属实,所以不妄下评论。但是对于与在公共场合拍照这种行为有两点建议:一是拍照时如果是在公共场合,需征询其负责人的同意,遵循场内的规则,文明拍照;如果是“街拍”,拍照的对象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都应询问对方的意见,得到对方的许可,礼貌拍照。二是如果拍完照,想要发布到社交平台,如果是人或景物,需考虑涉及到的肖像权、隐私权、版权、等法律权益;若是无主的景物,则需注意拍摄照片的真实性,尤其是在和商业合作挂钩时,注意不要过度美化,容易误导路人,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虽然社会已经进入到以个人传播为主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拿着麦克风,人人都是记录者,人人都是传播者。除了注意“随手拍”的问题,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论。在日常联络沟通、发表观点言论的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必要的自我审查,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触碰法律底线。社交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有表达就应有责任,有言论就应有边界。
因此,“随手拍”不能“随便拍”,更不能“随便发”。其蕴含的“正能量”只有在合法合规范畴下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