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观察】在自家鱼塘用电鱼方式抓鱼,被警方传唤罚款
早上醒来赖床时,刷刷手机,总会看到一些引人思考的新闻。
譬如这条,近日,四川宜宾男子小廖在自家鱼塘电鱼,并拍摄视频发布网络,被热心网友举报。随后警方传唤该男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这事被宜宾公安当成正面宣传案例拍小视频放网上。
再说下经过,小廖这鱼塘不小,各种鱼类齐全,事发这天,小廖突发奇想,他去网上买了一个电鱼的电网设备,然后将机头放入水中,在鱼塘里电鱼。廖某以为是自家鱼塘,随便怎么弄都可以,后来出于炫耀心理,他拍了视频发网上。
为什么被警方处罚,警方说:你的问题不是捕鱼塘里的鱼,而是非法使用电网设备,如果你没有使用电网设备,你自己的鱼塘,想怎么抓怎么抓!最后,警方对廖某作出罚款500元,并没收全部电捕工具的处罚决定
确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但《渔业法》保护的是海域范围内的渔业资源,而自家鱼塘的渔业,并不属于本条规定。渔业法中捕鱼,还应该确定捕捞证,但在自家鱼塘捕捞,肯定不需要证件。这说明,在自家鱼塘使用电网捕鱼,不会破坏国家保护的渔业资源,只会影响个人的渔业财产权,不违反《渔业法》啊。
于是,网友们留言给宜宾公安
我穿鞋走路时候鞋底进沙子了,我算非法采矿吗?
请问宜宾公安,我摔了一跤流血了,买个创口贴自己贴,会不会被判非法行医和非法使用医疗器械。
请问宜宾公安,朋友来我家吃饭,没有给钱,但带了两盒烟,算不算违法经营。
请问宜宾公安,我现在想大便了,但没有排污证,怎么办?在线等
哈哈,网友们也不是是非不分,他们朴素的认为,自己养的鱼,又没拿到国家补贴,也在家里自己搞,想红烧清炖全可以啊,又没侵犯他人或者社会利益。
这事为什么让我思考,是因为,法治的精神就是分清私域和公域,财产权是所有法律的基础,对于执法证,法无授权就不能做,对于私域和个人,法无禁止即可行。
宜宾警方执法要合规合法,也要合情合理,否则从轻来说是给人嘲讽,降低公信力,从重来说,是动摇法治和社会秩序根基,应值得各界部分重视。
现在,警方将视频删去,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删去容易,要真正的引起反省才有必要,当然,不建议电网捕鱼,哪怕在自家,鱼儿也是一条 生命啊,电,太疼。
昨天,宜宾警方道歉,并撤销了处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