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6万彩礼,嫁16岁女儿,直让人恍惚穿越回到一百年前
无所求
2月21日,观察者网消息。近日,有一名四川16岁女孩,在广西田东县高速服务区报警求助,称家人收取26万元彩礼后,将其许配给当地男子;这女孩出逃广东打工,又被男方强行接回。
大家知道,16岁,正是应在美丽校园读书学习的花季少年,怎么能就嫁出去了呢?16岁,显然还远远未到婚姻法规定的最低法定年龄。违反国家婚姻法的婚姻,终将是无效婚姻。未到法定年龄进入婚姻,算是违法行为。这一点,女孩的父母不可能不知道,男方及其父母不可能不知道。双方家庭,如何就敢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了呢?
说起双方家庭知法犯法,那还是双重犯法。另一层就是,这女孩根本不认这桩婚姻。女孩为了逃离这不符合自己意愿的婚姻,所以逃离家庭,逃离家乡,远走高飞,从四川到广东去打工,自谋生路。这桩婚姻的强迫性质,显露无遗。走进婚姻殿堂,完全应当是自主自愿的选择。婚姻自由,既是人伦道德所吁的自由,也是国家法律所保障的自由。父母没有权力越厨代庖,擅自作主。违背本人意志,强迫他人婚姻,显然又是违背婚姻法的违法行为。
就算是女孩本人同意了这桩婚姻,16岁成婚也不符合国家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婚姻,组建自己的家庭,乃是人生大事,非但必须自由选择,而且还需待到有能力选择时再进行选择。16岁,未满18周岁,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显然还没有能力把握情感、婚姻、人生重大选择的能力。未成年人的权益,需要法定监护人共同保护,而不是相反。
26万彩礼,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眼下,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整治“高价彩礼”。不久前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已是第三番提到整治高价彩礼的任务。虽然什么叫“高价彩礼”,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但26万元彩礼,相对于四川农村2022年人均收入仅有1.87万元而言,无疑算是“高价”的了。这样的高价彩礼,也应是四川当地给予规劝阻止的事项。
毋庸置疑,女孩的父母为什么这么着急,要把16岁的女儿嫁出去?必定与26万元彩礼之高有关。这么一笔巨款,要挣多少年才能挣回来,要流多少汗水才能挣到手。然而,女儿的幸福与人生,不能被高价彩礼所绑架;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被高价彩礼所藐视。
接到女孩报警后,警方与妇联、民政联系商讨过,如何帮助女孩;也与女孩父母沟通劝说过,女孩未成年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在我看来,法律还是太温柔了些。当地警方有必要告知女孩父母,为了收取高价彩礼,嫁出未成年的女儿,是违法行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不合法的男婚女嫁不是家庭私事,未成年人的权益国家法律要兜底。
收26万彩礼,嫁16岁女儿,直让人恍惚穿越回到一百年前。虽然女孩的乳名叫“小苦”,但21世纪30年代不该让“小苦”的婚姻事受苦。小苦对警察说:如果没有遇到你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反正感谢你们。我们还期待小苦会这样说:有法律在保护我,我不会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