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说“道歉”
六龄童进异性厕所起争议,“该不该进?”之后是“要不要道歉?”事件本身还有当事人遭其父母辱骂后续,超出了争议范畴,好在警方已介入,静待调查结果。单就争议而言,各方声音此起彼伏。据央广网发起的投票,有36%的网友认为“可以理解,如果是妈妈单独带孩子的话”;有64%的网友认为“不应该啊,儿童3岁以后就开始有性别意识了”,网友的声音是对当事人是否要道歉的判断。
真是各说各的理。暂且放下对此事评判,我想到了近年的热词:“厕所革命”。“如厕”问题看似生活小事,实则不仅关系个人卫生与健康,更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小康不小康,厕所算一桩。”厕所伴随人类久矣,随着时代的进步,“厕所革命”来了。看到一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修订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城市中的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均应设置第三卫生间。”
第三卫生间是在厕所中专设的、为行为障碍者或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亲人(尤其是异性)使用。有了这个“中间体”,儿童进异性厕所这样的事情就可避免。据统计,当下全国已有近万座城市公厕中设置了第三卫生间,但只占城市全部公厕数量的6%,看来“补短板”任重道远。我们须面对这样的现实,在公共场所注意公序良俗,追求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一旦发生类似进异性厕所之事,应更多寻求温和解决的办法。
在有了第三卫生间这个“面子”情形下,更要重视“里子”的物尽其用。不久前我陪父亲上医院,他因身体原因尽量上第三卫生间,无奈“使用中”挡道,看病前后两个多小时,门一直未开。总不会一直“使用中”吧?也许出了什么故障?哪料一个月后又去,那门依旧如故。这可能是特例,但“厕所革命”不应是“一锤子买卖”,公厕真正的“三分建七分管”,或为消解类似本话题事件的发生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