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苦伶仃的这姐妹俩,最终还是要依靠法律来保护
无所求
近日,《父亲去世赔偿金被霸占,姐妹俩为谋生4万在鹤岗买房定居》上了热搜。
上热搜的首要因素,估计不是4万元就能买到这么便宜的一套房,而是她们的父亲去世了,更有“赔偿金被霸占”,“在老家被欺负,呆不下去了”。
我想,这世风怎么了,就这样令人不堪了。继续阅读发现,欺负这姐妹俩、霸占她们赔偿金的,不能含糊其辞地说是“老家人”,与左右邻居们毫无瓜葛,仅仅就是她们的一个叔叔而已。
这个叔叔霸占侄女俩赔偿金的理由,也太奇葩了。因为这姐妹俩长大了就嫁人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所以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遗产。好像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继承法是这个叔叔制定的。这个叔叔不能说是不懂法,而是藐视法,不守法,冒天下之大不韪地违法犯法。
我就很奇怪了。说是“90后女孩”,其实“90后”至少也22岁以上了,早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相关部门在处理姐妹俩父亲赔偿金时,人民币是如何到姐妹俩叔叔手上的?为什么不直接给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姐姐?赔偿金弄到叔叔手上,有没有相关部门该负责任?
这个叔叔藐视国法,还有更加荒唐的行为。姐妹俩坚持要求要赔偿金,还被叔叔带人把姐妹俩的家都给砸了!请注意,这可不是什么遗产继承纠纷,而是叔叔侵占侄女俩的合法财产、损害侄女俩的家庭财产!请问当地司法部门,这个冒天下之大不韪涉嫌违法犯罪的叔叔,受到法律惩罚没有!
我说这个姐姐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点都没有错。这个姐姐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依法起诉了这个霸道的强盗式叔叔。官司当然是打赢了;这官司打不赢也就更奇怪了。然而令人丧气的是,“他的叔叔称钱花完了”,姐妹俩一分钱也没能追回!
说实话,我是不相信这个叔叔已经把钱花完了。即使这个叔叔真的将霸占来的赔偿金花完了,难道他就没有其他财产拿来进行依法处置?难道这个叔叔及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在银行没有存款?当地司法部门,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依法维护这对孤苦伶仃姐妹俩的合法权益?
孤苦伶仃的姐妹俩,害怕叔叔,逃离了家乡。可是鹤岗很冷,她们没钱取暖。鹤岗的房子很便宜,然而人流很少,姐妹俩的煎饼很难卖多少,维持生活依然很难。现在,善良的网友们、邻居们在帮助这姐妹俩。我想,最后能够帮助这对姐妹俩的,最后能够维护这姐妹俩合法权益的,还只能依靠法律!只能依赖司法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