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 微博 | 客户端 | 旧版博客
收藏本站

同居四天后男子分手并要求返还彩礼

李诗怀律师 最后编辑于 2023-01-28 23:21:25
4021 8 6

男方在同居时,给女方购买了70余克的“三金”,并转款1万元。同居四天后,男方便向女方提出分手,要求女方返还三金和1万元现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男方的诉求。


不少网友对女方表示同情,认为女方不存在骗婚、在同居期间也有付出,分手是男方提出的、并非女方提出的,而且彩礼也不算多,全部返还,女方太亏了。你觉得呢?


收 藏
分 享
表态的人
  • 珍珠传奇
  • 泉水涓涓
  • 月满西楼
  • 人参果
  • 阿敏
  • 张秋生
发送

8条评论

  • 为什么要给对方买金转款?是为了空手套白狼?
    2023-01-30 09:37:53 0回复
    0
  • 为什么全部退还?觉得如此处理欠妥!
    2023-01-29 11:58:39 0回复
    0
  • 如果是附带条件的赠与,那就得看条件是什么了。
    2023-01-29 09:41:02 0回复
    0
  • 想知道全部退还的依据是什么
    2023-01-29 09:02:39 0回复
    0
  • 为什么全部退还
    2023-01-29 08:41:23 0回复
    0
  • 同居四天,女方不存在骗婚,是男方向女方提出分手。哪为什么彩礼要全部退还?除非没有发生性关系,否则,只能退部分彩礼。
    2023-01-29 08:09:20 0回复
    0
  • 渣男实锤
    2023-01-29 06:56:06 0回复
    0
  • 我怎么感觉这男的才有骗婚嫌疑啊?
    2023-01-29 06:55:43 0回复
    0
  • 2073
    积分
  • 169
    博文
  • 609
    被赞

个人介绍


未成年人举报专码
苏ICP备15046661号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824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bbs_cz001@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2  业务联系: 0519-86189488
未成年人举报信箱:a82000682@163.com   举报电话:0519-82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