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亲子活动,路径千千万万,何必要去KTV?
无所求
近日,北京市检一分院在某KTV检查时,发现存在家长带未成年人进入KTV的情形,便进行劝诫普法。
有些家长很纳闷:“为啥不能带娃去KTV?”“不能带孩子到KTV唱歌?周末也不行?”“带孩子去唱个歌,能有什么问题吗?”不少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
可见,这些家长们尚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家有未成年人,却不知晓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做父母的,怎么去依法保护自己孩子的合法权益呢?所以我觉得,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每个做家长的必修课和责任。
做父母的,不但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要弄懂有关法律条款的立法意图。譬如,国家为什么要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去“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检察官庞涛对家长们进行了解释,KTV等娱乐场所内通常比较昏暗,里面有形形色色的人,常有抽烟喝酒等情景,孩子们会耳濡目染,这样的环境和氛围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这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上述禁止性规定的重要原因。
这些灯红酒绿之所,对心身疲惫的成年人来讲,或许可以起到放松身心一洗烦恼的地方,过后未必留下多少不良后遗症。但对思考判断力、精神免疫力尚未完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讲,负面影响几乎是必然的,而且是父母们难以觉察到的。
孩子,不但是父母的未来,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对孩子们负责,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不仅是父母的心愿、家庭的义务,也是国家的义务、民族的责任。因此,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全面准确了解和认真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
假期里,父母和孩子多多在一起,进行亲子活动,非常必要。但带孩子到KTV去唱歌,非常不必要。张先生说,儿子很喜欢唱歌,在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他们夫妻二人有时就带着孩子去KTV唱歌。请问张先生,你们真的非常喜欢唱歌,何不在家上网嗨歌?抖音等平台,嗨歌何尝不亦乐乎?
亲子活动,路径千千万万。到公园去,到湖边去,到少年宫去,到博物馆去,到大自然中去。何必到封闭致密的空间里,与可能的新冠病毒同存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