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烫店反向抹零遭质疑,店大欺客得不偿失
无所求
12月8日晚间,杨国福麻辣烫某门店,与消费者结账时,被发现玩了反向抹零的招式。这个话题很快上了热搜榜,引发许多网友的吐槽。
原来是辽宁大连某高校一位学生,日前在杨国福麻辣烫就餐后结算,一碗麻辣烫20.35元被收取20.4元,另一碗16.47元被收取16.5元。也就是说,被采用反向抹零的方式进行了结算付款。
反向抹零的结果,对某一位消费者的某一次消费来说,损失并不算大,充其量1元钱以内的事。但事情的关键是,消费者感受着店家的不友好,领受着店家的非善意,被强制着不经商量、不由自主地就多付了钱。由此带来,消费者心情不爽,消费体验不愉快。
这可不是小事情,谁愿意花钱买不愉快?或许有人说,你不计较就愉快了。可是,消费者花钱来消费,公平交易,自自然然地享受愉快,不是更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消费者,通过不计较失去,才能勉强愉快呢?
同时,店家玩弄反向抹零,每一次操作,似乎收益并不大。但是千千万万次反向抹零,汇总起来就是不小的数字。譬如杨国福麻辣烫,有5783家连锁品牌门店,每天高达百万级别的消费次数,尽管每一笔反向抹零所得不多,日积月累就是巨款。这大概就是少数商家,很在意这个小数字,顶风作案反向抹零的原因。
为什么说杨国福麻辣烫在顶风作案呢?因为反向抹零早有前车之覆,杨国福麻辣烫不愿意作为后车之鉴。远的不说,2022年3月,福建厦门某餐饮店通过“反向抹零”,多收消费者5毛钱,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2022年8月,深圳一连锁餐厅通过“反向抹零”,多收消费者4毛钱被投诉;2022年10月3日,大连沙河口区南山渔村大排档餐饮店通过“反向抹零”,多收消费者1毛钱,被立案。
这些刚发生不久的“反向抹零”案件,杨国福麻辣烫不会不知道,也应当知道,都是餐饮同行的事。
杨国福麻辣烫,更应当知道要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反向抹零的行为,构成了向消费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违法行为。
另外,可以说,反向抹零,是涉案店家故意而为的违法行为。因为现在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是电子付费,不存在找零不方便的事,也不存在店家结账不方便的事。再说了,店家一定要抹零的话,为什么不正向抹零呢?一碗麻辣烫20.35元,为什么不收取20.3元?另一碗16.47元,为什么不收取16.4元?
杨国福麻辣烫以为店大可以欺客,终将得不偿失,不但遭质疑,被吐槽,消费者用脚投票,而且还会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