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祸从“街道”来,幸亏家中安装了监控
无所求
近日,湖南浏阳市荷花街道办工作人员,上门殴打男业主一事,引起广泛关注。据相关部门通报,该工作人员已被停职处理。
这不仅仅是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问题。因为这位男业主并无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完全是人在家中坐,祸从“街道”来。
事情的起因,是男业主的妻子,在业主群里提过一个建议。物业公司人员在业主群里说,为了防疫,要封控小区几个出入口。男业主的妻子提议,让大家出入小区方便些,少封出入口,可以改为派人在出入口检查双码,包括健康码。这个提议,未曾有人应和或异议,物业公司人员也未置可否。
不料,物业公司人员带了街道办几位工作人员,敲开了这位男业主的家门。起初在与男业主进行沟通,后来这位工作人员突然发疯,拽住男业主的衣服,对其进行连续殴打。更为恶劣的是,是当作业主两个小孩的面行凶作恶,将给孩子留下什么样的恶劣形象和恐怖记忆!整个过程中,与其同行的几位工作人员,并未劝阻。
街道办工作人员到业主家来,应当是做工作的,本职应当是为人民服务的。可以向业主解释,为什么要封控这个小区出入口。这家业主关于检查双码的提议有什么不妥,或实现起来有什么困难。结果来到业主家却凶恶地殴打业主,实属有权任性,滥用职权,直接侵犯了公民人身安全权和人格尊严权。
街道办作为一级政府机构,本应依法行政。到业主家来,应当先亮出封控这个小区的合法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早有文件明确规定,谁才有权实施区域封控,是县级政府。在城市市区,对应到县级政府的,是区级政府。街道办是区级政府的下一级,根本没有权力封控小区。
殴打业主后,才知道业主家安装有监控,便威胁业主把相关录像删除,同时说了多少狠话。这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作威作福,侵犯公民的自主权利。幸亏这家业主,原来安装了监控。否则,将很难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被无辜殴打了。
这个事件的社会影响很不好,破坏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多少业主会由此考虑,是不是也要在自己家安装监控,以防不测之需。笔者就是这样想的。如果没有县区级政府的正式通知,我所在的小区被封控,我也会在业主群提建议,能不能通过检查健康码来代替封门?这个建议很正常啊。
作为物业公司,作为街道办,对这个建议可以采纳,可以不采纳,为什么要上门施暴打人呢?我们以后还能不能向政府部门,提一些自以为合理化的建议呢?尽管建议,永远只是建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