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校霸事件处理有结果,更须看熊孩子和家长怎么说
无所求
卡塔尔世界杯再怎么热乎,我们还是惦记着鹤壁16岁女生遭霸凌的严重事件。前者只是让人兴奋,后者让人触目惊心,毛骨悚然。
据《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对校园欺凌事件涉事人员的处理决定》显示,校园欺凌涉事人员处理有了结果:一、校长负有领导责任,予以行政记大过,降级使用,扣发12个月绩效奖金。二、主管副校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予以辞退。三、涉事班主任疏于学生管理,信息报送滞后,造成严重后果,予以解聘。四、涉案学生开除学籍。
然而,这些结果还没有囊括我们想要的全部处理结果。
3个熊孩子仍在刑事拘留中,我们希望检方及时介入。未成年人不但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应当成为公诉案件,而不是自诉案件。
3个熊孩子的家长,如何承担责任,非常值得探讨。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父母未必该承担教育责任。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父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至今未听说3个熊孩子的家长,对受害者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有过道歉、探望、主动赔偿和精神补偿。也许,经济赔偿和精神补偿,要待案件定性后,通过受害者自诉于法庭,才可以获得解决。剩下来的事情,就是法律支持的事情。
人们不难发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法律专家与人民群众产生了不小的分歧。虽然法律是法律专家的事情,守法是人民群众的事情,然而法律需要表达民意,这也是法律专家需要考量的事情。
分歧在哪里?多年来,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实践显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得到了很好的保护,遭遇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伤害的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遭遇伤害的未成年人,得到的经济赔偿不到位,精神补偿更是无从谈起。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责令起监护人严加监管”流于空谈。“报警也没用,我们没成年”的叫嚷,
且不说,让受害者“跪地自扇耳光”,将受害者“脱光衣服”、“脚踹胸部”,对受害者用“筷子猛插下体”,受害者的肉体伤痛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修复、最终能不能修复,更加重要的是,受害者所受的人格侮辱、尊严践踏、精神损害,仅凭心理辅导就一定能完全恢复吗?一生的心理阴影谁能够完全抹去?受害者遭受如此重大的伤害,犯罪嫌疑人不付出相应代价,天理何在?正义何在?
刚才看到网友“小利说事”的呼吁,笔者非常赞同: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刑责年龄降低到10岁;出台“专门矫治教育”的配套法规政策;重建未成年人劳教所;判刑后先到劳教所服刑;若成年刑期未满,转至成年监狱服刑到满。
遵法守法、天真善良的未成年人,要依法优先得到有效保护。这就是我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