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4层别墅拒还3万欠款,法院要动真格,老赖立马怂了
无所求
有人精装修的四层楼别墅住得起,3万元的装修建材款还不起,你信吗?
2022年11月16日,江西吉安县法院消息,确有其人其事,郭某夫妇。当然不是真的还不起,是老赖,不想还。
2018年10月21日起,郭某夫妇,陆续从吉安县某乡镇经营建材生意的刘某处,购买建材,用于乡村自建别墅。
2019年2月2日,经双方结算,郭某夫妇共欠刘某货款37291.4元,并出具欠条。后刘某多次催讨,郭某夫妇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老赖形象横空出世。
2022年5月,法院判决郭某夫妇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刘某支付货款37290元。法律向老赖亮剑了。
判决生效后,郭某夫妇仍未履行,案件经申请进入执行。老赖不买法律的帐,认为法律对自己无可奈何。
执行法院多方查询,未找到郭某夫妇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然后多次上门约谈,郭某夫妇态度依旧强硬。法律先礼未兵,老赖自鸣得意。
近日,法院干警提出对别墅内移动财产进行盘点、查封、拍卖。
郭某夫妇,看到正在盘点、查封的执行干警动起了真格,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立马现场筹款还债。
老赖欠债不还案件,眨眼之间,顺利执结。
在我看来,老赖还是赚了。一是郭某夫妇赚了利息,37291.4元,3年9个月的小额贷款利息,是可以算账的。
二是郭某夫妇没有被罚,刘某多次讨要,费时费心费神,这个账没法算。法院审案,判决,执行,耗费多少人力,这个账可以算。
让老赖赚了,绝对不是好事,郭某夫妇以后还会赖病复发,贻害他人。
这个案例也表明,老赖最终还是买法律的帐的。只要法律动了真格,老赖立马不敢再赖。只有严格依法治国,不怕老赖死皮赖脸。
常听人说,现在老赖多了,是道德滑坡,世风日下,诚信不再。过去的人品德高尚,诚信立命,没有老赖。
其实不然,古代没有老赖或老赖很少,是因为法律惩治严厉,老赖不敢耍赖。
唐代,《唐律疏议》规定,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扒开裤子,屁股挨打,继续还债。
宋代,《宋刑统》规定,负债不还,经官府批准,债主可以自己夺取债务人的财物、奴婢或畜产;若还不够还债,则让男人为债主打工偿债。债务人逃走的话,担保人偿债。
明朝,《大明律》规定,“其负欠私债违约不还者、五贯以上违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贯以上违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并追本利给主。”
清朝,刑律规定,官府对于破产的商民,可以实施拘禁,债务人家族须在两个月以内返还欠债,否则被判处劳役。
显而易见,道德是靠法律支撑的,古今都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