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有权罚款吗?
近日,浙江宁波一老太在超市购物时,有一块75元的猪肉未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付款,被超市发现后罚款2万元。老太的家人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超市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老人已交的3000多元罚款。后续有媒体报道称:超市向警方提供了过往监控视频,老太漏扫不止一次。超市明明是“受害方”,却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事怎么看?
老太太的事上了热搜,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多次“漏扫”、有盗窃嫌疑的话,按理就是该罚。
也有人认为,要罚也是警察来罚,超市没有处置的权限,更何况是将罚款转入员工私人账户,更是让人难以理解。
其实,无论是顾客的“漏扫”行为,还是超市的“罚款”行为,在法律层面都有定义。
有律师称,上述案例中,老人如果确实多次故意“漏扫”,那就是多次盗窃,虽然从金额上看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如果调查发现2年内达到3次,同样构成盗窃罪。一旦警方认定她多次盗窃,是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罚款则是行政执法行为,超市无权对消费者进行罚款。
该律师认为,上述超市私自处罚顾客2万元的行为不合法,无论顾客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盗窃,超市都无权罚款。
同时,超市工作人员用私人账户,接收老人3000多元罚款,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尽管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可以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超市里,我们时常看到“偷一罚十”的标语,对此,有律师认为,超市罚款行为是私力救济行为,也是违法的。
自助收银是一个新的消费体验,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信任。设有自助收银机器的超市通常都会安排营业员在旁边,为顾客提供指导、答疑,同时也起到监督的作用。要想真正方便消费者,一方面,自助收银技术还待精进,超市也应加强引导、监督,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一位消费者自觉自律。
而且,这事可作多方解释,但无论老太太是不是故意漏扫,超市是无权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