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年团体翻拍《甄嬛传》的视频在网上红极一时,有人乐就有人悲。乐的是这些老年人在退休生活有了娱乐活动,乐的也是我们这些观众看一乐呵。那悲的不就是《甄嬛传》制片人了嘛,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显然这些叔叔阿姨在策划之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法律法规。
这样就需要我们党和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深入百姓生活,从身边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可以积极展开宣讲,让每一位老年人都知法守法,在需要法律援助之时得到办理;或者在电子屏幕、广播等方式宣传......
这场翻拍事件背后,策划者首先要对《甄嬛传》剧组道歉并表示以后不会了,其次应该和同组所有翻拍的人员进行影视侵权科普,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因为在这背后,随着短视频的传播,很多人看到了跟风点后,觉得“既然你们翻拍这么好玩又有人愿意看,那么我们也来拍拍”这种想法,不免会被有心之人利用产生不当盈利之后,叔叔阿姨却什么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