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大视频网站上线了一部关于法律的电视剧《底线》。听之名字,便知是关乎“道德”方面的主题。通览全剧,无论是剧情还是人物塑造,皆令我沉思。我在剧中思量过这个问题:人情与法律处于一种什么关系,我们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是生搬硬套还是随情考量?无可非议,这是所有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换言之,我更加倾向情与法的考量需要把握“度”的说法,我们不仅需要客观冷静的头脑也需要能与当事人共情的情绪。
情是人世间最珍贵的礼物,人间有真情,世间才会更美好。《底线》中方庭长的人物塑造突破了人民对法官的误解,我们一直错误地认为法官是严肃的,他们掌握百姓的生杀大权,是普通人不可接近的。方庭长很好地表现出了一个富有人情味的优秀法官形象,他以公正的姿态处理接手的诉讼案,能够与百姓平等的交流。比如说剧中从头至尾贯穿的人物:齐大爷,他从第一次找方庭长调解住房问题到最后去世期间,齐大爷三番五次找方庭长,方庭长就算公务缠身,依然会抽出时间来与齐大爷谈话。所以说,情感是人与人交流最基础的精神需求。
法条是冰冷的,它约束人们的行为,给人们下定义,它可以成为鞭策犯法者和犯罪者的有力武器,这是隐形的天罗地网,每个人都逃不了。
剧中有一案值得我深思,就是“杀母案”,因为单身母亲从小对儿子进行精神控制,导致儿子崩溃,于是杀母碎尸,震惊的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碎尸之后逛夜店好似在享受最后的时光,之后亲自去自首。法官审讯了男孩,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罪,而是觉得自己终于解脱。的确,母亲的做法是过激的,但是男孩的命运已然是悲惨的。有时候我在想,这世上的人们是不是自出生那一刻起命运就已经被注定了,这可怕的宿命感会一步步的推向人们走向违背初心的道路,任凭你怎么挣扎都无法逃出被宿命束缚住的牢笼。从客观来讲,这个男孩是用一件错的事去处理另一件错的事,他杀死了控制自己的母亲,终究没有逃出法律的制裁,当然他也毫无逃的欲望。“杀母碎尸”这种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必然会被判处死刑。但是法官们在定刑讨论时,各抒己见,有人认为弑母十恶不赦,当判死罪。也有人认为可以给其活着的机会,酌情考量。这一案件也引起了社会热议,每个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皆不相同。所以,这更加要求法官在审判时既要周旋于法与情之间,又要给社会一个交代,接受社会监督。在这繁杂的过程中,法官们努力寻求衡中之法,于是上门寻其亲人,商量开具谅解书,这样他才可能有生存的机会。幸而情是这世间最难考量的东西。最后,痛心的亲人还是被亲情所触动,同意为侄子开具谅解书。我们常说:法中有理,法中有情。法条固然是冰冷的思想武器,但是法律中也存在以“情”为辅佐的结构系统。
法律是人们最后一道防线,是人们安心的保证。情与法都存有自身的局限性,所以当我们在解决问题时,必须将情与法统一起来,两者互补才可构成一个完整的解决问题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