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承包地里或自家院子里撒放有毒物品,同样属犯法
无所求
有些事情,貌似合情合理,却不合法。乍一想,很难接受。细细想,就能理解了。
譬如,他的私有财产,跑到我的私有领地,来损害我的私有财产,安然无事;而我在我的私有领地里,采取措施,防止我的私有财产继续受到损害,导致他的私有财产再次来损害我的私有财产时,产生了损失,我却要赔偿,外加惩罚性赔偿,还要被判刑坐牢。刚开始,我就怎么也想不通。
这样的案例,就发生在山西临汾洪洞县农民杨某身上。日前,洪洞法院判决他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他赔偿23600元(受损人实际损失13940元),以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事情并不复杂。杨某,因他家药材地里的药材,常被别人家羊群踩踏、啃食,心疼不已。养家糊口,就靠这些药材呐,自己又不可能整日整日守在田地边。
怎么办呢?2021年2月,杨某把农药浸泡过的玉米粒撒在药材地里,并在药材地东西两侧,各放置写有“小心有毒”的纸箱片,作为警示公告。
谁知道,放羊人是没看到“小心有毒”,还是以为“小心有毒”是吓唬人的,照样让羊群进了杨某的药材地。
这下好了,死了9只山羊。地里玉米粒和死山羊胃内容物,都检测出甲拌磷。甲拌磷,剧毒类有机磷农药。9只山羊,鉴定价值13940元。
按序就班,警方传唤,杨某赔偿受损人23600元,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是9月11日的热点事件。
无独有偶,8月24日,同类热点事件,曾在甘肃张家川发生。
78岁的老马,如果是城市居民,早就颐养天年,安享清福了。但他是农民。他好不容易把黄土地里所刨之食,收获放在自家院子里,却屡屡被同村同姓小马,任其羊群进来吞食并糟蹋而不阻拦。老马反映情况到村子里,村干部也无良策。
于是,耿耿于怀的老马,再三思量后,将农药拌在胡萝卜条上,撒在自家院子内。结果,小马的5只羊,死在老马的院子里。
小马报警,检方认为,老人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老人提起公诉。
唉,不管你有没有文化,一定要活到老、学到老啊。尤其要学习法律常识。你以为,把有毒物品放在自家田地里并告示警示了,或放在自家院子里,就不犯法了。事情完全不是这样,依然是犯法的。
如果别人的羊群,不来你药材地里或你院子里吃你的农产品,没有事情发生,别人就不知道你犯法;一旦别人的羊群,继续来你药材地里,或你院子里,吃你的农产品,死了,你就实打实地犯法了。
想不通?那就要学习,要思考,要问询。遵法守法,必须要想通。很多网友,也是想不通,也为你们二老打抱不平。但是,法就是法,理就是理,情就是情。法、理、情,三者互相撞击、冲突时,以法律为准绳。法律保障社会公平的底线。
至于,杨某承包地里的药材损失怎么办?老马院子里的农产品损失怎么办?你可以找当事人赔偿。
当事人耍无赖,耍流氓,不理不睬怎么办?你可以找村委会。
村委会也束手无策,没法解决,怎么办?你可以报警,可以到法院告状。
警方教育了没用怎么办?法院认为标的太小,不值得立案,适合地方调解,怎么办?这正是从事司法实践的司法工作者,要思考的事情。
这两起同类案件,如果只是到判决杨某和老马赔偿并入刑为止,杨某和老马难免堵心,众网友们难免堵心。法律守护社会的公平底线,还要继续往前走。